國家鐵路局屬於交通部的副部級單位,原鐵道部是鐵路總公司的部級單位,屬於國務院,用於鐵路企業管理。
中國鐵路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鐵路總公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批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和中央管理的工業企業法》設立,註冊資本654.38+0036億元。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鐵路企業分離,成立中國鐵路總公司。2013 3月14日,中國鐵路總公司正式成立。中國鐵路總公司以鐵路客貨運輸服務為重點,實行多元化經營。負責鐵路運輸的統壹調度指揮,負責全國鐵路客貨運輸的經營管理,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保障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運輸和特種運輸、特種運輸、搶險救災運輸。負責擬定鐵路投資建設計劃,對全國鐵路網建設和融資計劃提出建議。負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管理建設項目。負責全國鐵路運輸安全,承擔鐵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鐵路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2013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決定,其中,為促進鐵路建設和運營健康持續發展,保障鐵路運營秩序和安全,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完善綜合運輸體系,鐵道部制定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統籌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發展,加快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其他行政職責,負責起草鐵路技術標準,監督管理鐵路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