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1.關於減少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規模並相應調整發行方案相關條款的議案已獲通過。
調整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發行規模由“不超過80億元(含80億元)”調整為“不超過70億元(含70億元)”。原計劃中的其他條款保持不變。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原計劃詳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6-024),本公司於2016年4月25日公告。
根據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的議案》,關於調整發行方案相關條款的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兩個。關於修訂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獲得通過。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原方案詳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26),公司於2016年4月25日公告。修訂方案詳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告(修訂稿)》。
根據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的議案》,本次修訂發行方案預案的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個。關於修訂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報告的議案獲得通過。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募集資金可行性分析報告原文見公司於2016年4月25日公告的《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報告》修訂後的募集資金可行性報告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報告(修訂稿)》。
根據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的議案》,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個。《關於修訂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的議案》獲得通過。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原方案詳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列措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27),公司於2016年4月25日公告。修訂後的攤薄即期回報及填列辦法詳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列辦法》。
特此公告。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 .12 .13
證券代碼:601211證券簡稱:國泰君安公告編號: 2016-095.
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減持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思考
並公告發行方案的相應調整。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5月9日召開的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的相關議案。
根據實際情況,公司對公開可轉債發行方案進行了調整,將發行規模由“不超過80億元(含80億元)”縮減為“不超過70億元(含70億元)”,原方案中其他條款不變。
2016 12 12、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事項。根據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的議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證券代碼:601211證券簡稱:國泰君安公告編號: 2016-096.
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開發行
關於規劃修改的公告
2016 12 12、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交修訂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的議案》。根據實際情況,公司對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進行了修訂,現將主要修訂內容公告如下:
證券代碼:601211證券簡稱:國泰君安公告編號: 2016-097.
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列方式(修訂稿)的公告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審議通過了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議案。
(含70億元)。根據上述情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和《關於重大資產重組首次發行、再融資和攤薄即期回報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66號),
壹、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及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分析。
預計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70億元(含7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發展主營業務;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後補充資本。
(1)假設前提:
1.假設2017年宏觀經濟環境、行業發展趨勢、公司經營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2.假設本次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為70億元,且發行計劃於2017年壹季度末完成,所有可轉債持有人於2017年三季度末完成轉股。上述發行數量、發行方案實施完成時間和轉股完成時間僅為估算,最終以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發行數量、本次發行方案實際完成時間和可轉債持有人實際完成時間為準。
3.假設本次可轉債第壹年的票面利率為0.2%,票面利率只是模擬計算利率,不構成實際票面利率的數值預測。
4.假設公司2016第四季度凈利潤與第三季度相同,公司2017年營業收入、成本、利潤與2016年相同。本假設分析不構成對公司的盈利預測,投資者不應據此做出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並造成損失的,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5.假設本次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為19.33元/股。(此價格高於2016年2月7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均價,以及2016年2月7日前壹個交易日交易均價)。該轉換價格僅為模擬計算價格,並不構成實際轉換價格的數值預測。
6.假設除本次發行外,公司不會實施其他影響或潛在影響公司總股本的行為。
7.假設可轉換債券在發行後全部在財務報表中列為負債。該假設僅用於模擬財務指標的計算,具體情況以發行完成後的實際會計處理為準。
(二)基於上述假設,可轉換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計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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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上述計算未考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賬後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預測發行後公司凈資產時,不考慮募集資金和凈利潤以外的其他因素。
資產的影響。
3、以上每股收益的計算按照《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No第九網。
計算並披露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並分別計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
每股收益。
4.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的股份。
董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本期永續債券申報利息。
本次可轉債發行後,公司全部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釋後的潛在普通股數量將相應增加,公司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和發展主營業務產生效益需要壹定的過程和時間。因此,本次可轉債發行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可能下降。
未來,募集資金的充分使用和主營業務的進壹步發展將有助於公司的每股收益。同時,本次可轉債轉股完成後,公司資產負債率將下降,有利於增強公司財務結構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
二,這個問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壹)為實現公司的戰略目標,我們需要完善的資本補充渠道和強大的資本支持。
目前,中國證監會實行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和監管體系,在證券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的背景下,資本成為證券公司競爭的核心要素。2065438+2004年2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增加了杠桿率、流動性覆蓋率、凈穩定資本比率等監管指標要求,要求證券公司加大資本補充力度,防範流動性風險。2065438+2004年9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鼓勵證券公司進壹步補充資本的通知》,明確要求各證券公司重視資本補充工作。近年來,公司正在為實現“紮根本土、覆蓋全球、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綜合金融服務提供商”的戰略願景而不斷努力。公司需要擴大資本規模,推動創新轉型,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
(二)優化公司的債務結構
(3)公司具有防範風險的能力。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建立了由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公司管理層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了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管理層之間完整的議事、決策和制衡機制。隨著業務規模的增長和創新業務的開展,公司將進壹步加強風險控制,提升公司的風險防範能力。
上海新世紀對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進行了信用評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次發行的可轉債信用等級為AAA,體現了市場對公司防範包括流動性風險在內的各類風險能力的肯定。
三。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風險提示。
可轉債發行後,公司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數量將相應增加,公司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和發展主營業務產生效益需要壹定的過程和時間。因此,稀釋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稀釋每股收益在可轉債發行後可能會下降。此外,本次可轉債有轉股價格下調條款。當觸發該條款時,公司可申請下調轉股價格,導致本次可轉債轉股新增股本總額增加,從而擴大本次可轉債轉股對公司原股東的潛在稀釋效應。
四。募集資金投向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系,以及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債券,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70億元(含7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發展主營業務;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後補充資本。本次募集資金全部投入公司現有業務。
1,人事
公司擁有壹支經驗豐富、專業進取的管理團隊,經歷了中國證券行業發展的主要歷程和多個周期,對證券市場和證券行業有著豐富的經驗和深刻的理解。市場化的管理機制是公司在市場競爭中保持競爭力的重要保證。公司高度重視員工的職業發展,通過集中學習、崗位交流、總部業務部門輪崗、分公司崗位掛職培訓等環節,加速關鍵人才的成長和發揮作用。
2.商業技術
公司現有業務體系全面均衡,主營業務處於行業前列,綜合業務能力突出。
同時,公司高度重視信息技術對業務發展的保障和推動作用,不斷加大信息技術投入,持續推進證券信息技術創新,形成了行業領先的信息技術能力,是證券行業信息化應用的先行者之壹。先進的信息技術能力為業務的安全運營和創新轉型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保障。未來,公司將繼續加大信息科技投入,不斷提升信息科技能力。
3.市場。
公司自成立以來,秉承既有優良傳統,穩健經營,不斷創新,綜合競爭力始終處於行業前列。近年來,公司堅持推進創新轉型,綜合競爭實力穩步上升,競爭優勢進壹步增強。公司資本規模和盈利能力壹直處於行業前列。20年來壹直位居行業前列的綜合競爭力,打造了“國泰君安”的優秀品牌,使“國泰君安”成為證券行業最知名的品牌之壹,在市場上最具影響力。
綜上所述,公司在人員、業務技術、市場方面儲備充足。
動詞 (verb的縮寫)公司采取措施稀釋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即期回報
(1)公司現有業務板塊的經營狀況、發展趨勢、主要風險及改進措施。
同時,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國泰君安資管、國泰君安期貨、國泰君安創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國聯安基金從事資產管理、期貨、直接投資、基金管理等業務。全資子公司國泰君安金融控股控制的國泰君安國際及其子公司,主要從事香港主管機關批準的證券相關持牌業務;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證券及其子公司從事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證券業務。
在證券市場活躍的帶動下,2015年度,公司證券經紀、證券信用交易、投資銀行、資產管理、證券投資交易等主營業務收入,每年都比上年有較大幅度的增長,這* * *也帶動了公司業績的快速增長。公司業務體系全面均衡,主營業務實力處於行業前列。2015年,公司主營業務持續發展,綜合金融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公司代理業務(含席位租賃)凈收入居行業第二,近五年市場份額持續提升;投行業務凈收入居行業第三;利息凈收入居行業第二;股票基金交易量行業第三,證券承銷量行業第三,並購交易量行業第二,融資融券余額行業第二,主動資產管理規模行業第三,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交易量分別為1和第三。
公司經營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政策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為應對上述風險,公司建立了董事會(含風險控制委員會)、管理層(含風險管理委員會和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部門、其他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四級風險管理體系。公司制定了董事會層面的風險管理基本制度,並根據風險類型制定了公司層面的市場風險管理、信用風險管理、操作風險管理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同時為各個部門和業務制定了相應的具體風險管理規則。公司梳理了股東、監管機構、評級機構、內部董事會、高級管理層等各利益相關方的期望和要求,提取了發展戰略、收入穩定性、償付能力、流動性、合規性五個核心維度,11個具體目標,構建了公司風險偏好指標體系。在完善整體風險偏好的基礎上,公司用量化的風險承受能力指標描述整體和大規模風險等不同維度的風險邊界。在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的約束下,公司對關鍵風險指標設定限額,並據此進行風險監控。
(二)提高公司日常運營效率、降低公司運營成本、提升公司經營業績的具體措施。
考慮到可轉債發行對普通股股東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意見》和《關於首次發行和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保護普通股股東利益,彌補發行可轉債可能導致的即期回報減少,公司承諾采取多項措施保證募集資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範即期回報攤薄風險,提高未來回報能力。 具體措施如下:
1.規範募集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專款專用制度,以便於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公司董事會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募集資金進行嚴格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2.加強凈資本管理支持公司健康發展。
目前,中國證監會實施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監管,凈資本規模已經成為決定我國證券公司業務規模和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經過多年的發展,公司的綜合實力和資本規模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壹直走在行業前列。未來公司將加強凈資本管理,支持公司在業務規模擴大、創新業務布局、盈利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健康發展。同時,公司將有效利用資本市場,多渠道補充凈資本,完善資本管理體系,進壹步提高公司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3.堅持創新發展戰略,提升核心業務能力。
公司將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繼續堅持創新轉型戰略,努力發揮融資、投資、交易、托管、支付等投資銀行功能,構建較為完善的現代投資銀行業務體系,完善業務模式,提升研究、投資、融資、產品研發、資產管理、風險管理、客戶服務等核心業務能力。公司立足於完善投資銀行基本功能,提升綜合金融服務能力,努力成為業內領先的現代投資銀行和綜合金融服務提供商。
4.提高適合公司發展的風險合規管理能力。
公司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為公司的業務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公司始終堅持“業務發展與風險控制並行”的原則,構建專業高效的風險管控體系,使之成為與業務發展並行的核心競爭力。公司始終順應業務發展需要,保持業務發展與風險合規管理的動態平衡,著力有效防範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合規風險和道德風險,為業務發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務,包括風險識別和計量、風險評估和決策、風險監控和管理、風險應對和處置,努力使風險可計量、可控、可承受。
5.嚴格執行現金分紅,保護投資者利益。
根據《關於進壹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等。,公司制定並完善了《公司章程》中關於利潤分配的相關規定,明確了公司利潤分配的具體條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條件,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和機制以及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原則。本次可轉債發行後,公司將嚴格執行公司章程,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現金分紅的相關制度,保護投資者利益。
公司彌補回報的措施不等於對公司未來利潤的保證,投資者不應在此基礎上做出投資決策。如果投資者在此基礎上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不及物動詞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效實施公司填補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作出如下承諾:
1.不會無償或以不公平的條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會以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我會約束自己的職務消費行為;
3.不得利用公司資產從事任何與本人履職無關的投資或消費活動;
4.董事會或薪酬考核與提名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的措施執行情況掛鉤;
5.若公司後續出臺股權激勵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將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實施掛鉤。
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承諾不超越職權幹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侵占公司利益。
七。與即期回報稀釋和填充措施相關的事項的授權
董事會經股東大會授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要求,對發行可轉債對即期回報的攤薄影響進行分析、研究和論證,制定和實施填補即期回報的相關措施,並根據未來新的政策、法規、實施細則或自律規範,在原框架內修改、補充和完善相關分析和措施,全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證券代碼:601211證券簡稱:國泰君安公告編號: 2016-098.
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回復(更新稿)的公告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8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第壹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61906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本著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原則,對反饋意見中提出的問題逐壹進行了認真核查和討論,做出了書面說明,並於2016年9月2日進行了公開披露。
2016年2月1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對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部分條款進行了調整。基於上述情況及公司截至20165438年10月30日的最新相關信息,公司對2016年9月2日披露的反饋意見回復進行了更新。詳見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關於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更新稿)反饋意見的回復》。
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仍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建議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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