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企業名稱變更可能涉及企業(集團)整體名稱變更、子公司名稱變更和單純的商標變更。單純的商標更換壹般是企業某項業務營銷策略的改變,影響不大。更名的影響壹般比較廣,也會導致商標的變更。下面專門分析壹下企業更名的動因和影響。
企業名稱變更的動機大致有六種:
壹是為了改善企業形象,特別是當企業有醜聞、財務困難、重大訴訟等歷史時。,改變企業名稱是改善形象的有效途徑。
第二,如果原企業名稱不突出、不朗朗上口,或者原企業名稱不如其主導產品品牌知名度高,企業為了使品牌更具特色,可能會簡單地更改企業名稱。
第三,企業被收購,成為收購方企業的子公司或完全融入收購方企業原有業務,收購方推出自己的品牌。
第四,企業的壹項新業務發展到壹定程度。由於技術、組織機制、財務、行業等原因,需要推出壹個新的品牌來加強其獨立性,從而給新的業務子公司壹個新的名字。
第五,企業為了實施戰略轉型,會用行業或產品特征替換原有名稱。
第六,多品牌企業實施品牌整合,旨在突出優勢品牌。
企業名稱的變更往往伴隨著重大的戰略調整、業務重組或組織變革,也會導致企業形象的改變。所以企業的管理層對於改名壹般都很謹慎。從實際情況來看,企業更名的積極意義大於其負面影響。不僅有利於為了改善形象而改名的企業,也有利於重組業務的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包人的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