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市場對此猜測的時候,綠地的壹紙公告揭曉了答案。201117日晚間,公司接到雲南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廳通知,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何於20165438+3月30日經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同時,“因個人原因”,何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職務。
綠地證券事務部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壹直由總經理王光中負責,因此董事長被捕不會影響公司經營。至於是否會涉及公司其他人,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也沒有收到其他通知”。對於何給公司職員日常工作留下的印象,她表示,公司職員與董事長接觸不多,很多事情達不到董事長的級別,但“還是應該尊重的”2065 438+01 9月6日,備受矚目的雲南綠地公司欺詐發行股票案在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這起訴訟案的審理已於當日結束。壹般情況下,宣判前不會再開庭審理。
上午9時30分,庭審正式開始。檢方訴稱,為達到上市發行股票的目的,被告綠大地由被告人何、蔣(綠小原財務總監)、龐明星(曾在綠大地IPO工作的審計人員)、(負責綠小原的出納)、趙海燕(綠小原大客戶中心負責人)等密謀策劃,積極參與實施,在招股說明書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他人的利益。
在當天庭審的最後陳述中,何當庭表示,對本案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願意接受法院判決,並願意盡最大努力賠償社會、公司和股東的損失。
2065438+2003年2月7日,昆明中院對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詐發行股票案作出壹審判決,法院認定雲南綠大地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偽造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判處罰金654.38+00.4萬元;何被判處65,438+00年有期徒刑,蔣、龐明星、和趙海燕也被分別判處6年至2年3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7年6月,何、蔣、龐明星策劃讓雲南綠地公司發行股票並上市。趙海麗、趙海燕註冊了雲南綠地公司實際控制或控制的多家關聯公司,並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控制資金流向,采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以少補多。雲南綠地公司招股說明書含有上述虛假內容。2007年6月5438+2月21日,被告公司雲南綠地公司在深交所首次發行股票,非法集資34629萬元。
2005年至2009年,雲南綠地公司為達到虛增銷售收入、規避現金交易、集中客戶的目的,在何、江、龐明星的安排下,使用銀行空白進賬單,填寫虛假資金支付信息,並在單據上私自加蓋銀行印章,偽造銀行票據74張。
上市後,雲南綠地公司有依法向股東和社會公眾如實披露真實信息的義務。但該公司是由何、蔣、龐明星策劃,和趙海燕實施的。其通過偽造合同、偽造收據等手段虛增公司資產和收入,並在雲南綠地公司半年報和年報中多次公布上述虛增的資產和收入。2010年3月,在中國證監會調查期間,為掩蓋公司進行財務造假的事實,在何的授意下,更換並銷毀了66張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本公司於2013年4月3日收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刑終字第365號]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是最終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