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設立蘇州航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與法律、法規、規章不壹致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蘇州航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第四條地址:蘇州虎丘路120號。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文化藝術交流、文化信息咨詢、各類國內廣告的設計、制作和代理。(註:根據實際情況並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寫。)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股東姓名、出資方式。
投資金額和時間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65438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如下:
股東姓名(身份證號)出資額、出資時間和出資方式
張三65438+萬元2010-12-2幣種
第五章公司的組織、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八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壹名,由股東委派,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壹)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的決定。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和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壹條公司設經理,由股東聘任或解聘。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三)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則;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二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壹名。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壹)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公司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條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股東要求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20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應當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於清算結束後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壹)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決定解散。
(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為準。
股東簽名並加蓋公章:
(註: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