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技術含量對公司或企業的作用,有的技術可以占50%以上的股份,有的可能只有10%的股份。需要註意的是,技術投入後,該技術此後歸公司所有,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技術。技術入股的詳細解釋如下:技術入股按股權所有者可細分為法人股和自然人個人股。如果對技術股所擁有的權益進行細分,可以分為所有權股和分紅股。如果按照技術股的交付權限細分,可以分為幹股、紅利回填股和分紅股。壹般來說,設立企業時設立科技股並不難。難的是如何分配這些科技股,更有利於企業的發展,真正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公司法》規定:原《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技術入股形式
1,賣方以自己的技術和R&D項目作為股份,對企業進行技術投資,共同開發研制新產品,風險與收益共擔,這種技術在R&D稱為技術參股;
2、賣方將掌握的技術成果入股,與企業進行技術合作和投資,分享收益。這種形式在技術轉讓中被稱為技術股權。
隨著法律和政策的完善和更新,客觀上保證了技術成果的價值,可以增強技術投資者參與股份的積極性,有效調動技術投資者積極實現成果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