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不同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監理單位承擔不同的建設工程監理業務。
需要滿足的條件:
1、甲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具有15年以上工程建設經歷,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取得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25人;
(3)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0萬元人民幣;
(4)近三年內監理過五項以上房屋建築工程二級或三項以上專業二級。
壹個項目監理單位可以監理核準項目類別中的壹個、兩個或三個項目。
2、乙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設經歷,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取得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人數不少於15人;
(三)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4)近三年內監理過五項以上三級以上房屋建築工程或三項以上三級以上專業工程。
乙級工程監理單位可以監理批準的工程類別中的二、三級工程。
3、丙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設經歷,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取得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5人;
(3)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萬元人民幣;
(四)承擔過兩個以上房屋建築工程或壹個以上專業工程。
三級工程監理單位可以對批準的工程類別中的三級工程進行監理。
監理單位是指具有監理資質證書的監理公司、監理事務所和承擔監理業務的工程設計、科研、工程建設咨詢的單位。
管理部門: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應當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
資格申請和批準: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向單位註冊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工程監理企業申請甲級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新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新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公司章程;
4、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簡歷、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5、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理工程師註冊證;
6.其他需要出具的相關文件和材料。
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年度財務報表;
3.已完成的代表性工程的監理業務手冊和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和監理工作總結。
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並提出初審意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工程等方面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級有關專業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初審意見進行審批。審核部門應當對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乙級、丙級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由企業註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同意後審批。
申請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定期進行壹次集中審批。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工程監理企業申請材料齊全後3個月內完成審批。相關部門負責初審的,初審部門應當自收集工程監理企業申請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初審。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通知初審部門。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築業信息網上公布通過專家評審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的甲級資質工程監理企業名單和基本信息。公示後,對符合資質標準的工程監理企業進行審批,審批結果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築業信息網上公布。申請乙級、丙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實行即時審批或定期審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法律依據:
第六條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其中,職業資格根據項目的性質和技術特點分為若幹個工程類別。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職業資格分為甲級和乙級;其中,房屋建築、水利水電、公路、市政公用等專業資質可設置為丙級。
第七條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如下: (壹)綜合資質標準。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資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是註冊監理工程師,具有15年以上工程建設經歷或高級工程技術職稱。
3、具有5個以上工程類別的專業工程監理資質。4.註冊監理工程師不少於60人,註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5人,註冊建造師、壹級註冊建築師、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或其他勘察設計工程師不少於15人。
5、企業具有健全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設備。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
9.在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無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二級以上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二)職業資格標準
1,甲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資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是具有15年以上工程建設經歷或高級工程技術職稱的註冊監理工程師。
(三)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造價工程師、壹級註冊建造師、壹級註冊建築師、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他註冊勘察設計工程師總數不少於25人;其中,相應專業的註冊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少於《具有專業資格的註冊監理工程師人數壹覽表》(附表1)中要求的人數,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少於2人。
(4)企業近兩年獨立監理過3個以上相應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但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壹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本專業工程類別甲級資質的除外。
(五)企業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完善的技術和檔案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和檢測設備。
(七)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8)在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沒有因企業監理責任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
(九)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未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兩起四級以上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2.B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資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是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設經歷的註冊監理工程師。
(3)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造價工程師、壹級註冊建造師、壹級註冊建築師、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或其他註冊勘察設計工程師總數不少於15人。其中,相應專業的註冊監理工程師不少於《具有專業資格的註冊監理工程師人數壹覽表》(附表1)中要求的人數,註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1。
(4)有比較完善的組織機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5)必要的工程試驗和檢測設備。
(六)在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7)在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沒有因企業監理責任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
(8)在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壹年內,未發生因本企業監理責任導致的三級以上重大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或兩起四級以上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3.C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資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是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設經歷的註冊監理工程師。
(3)相應專業的註冊監理工程師不得少於《具有專業資格的註冊監理工程師人數壹覽表》(附表1)中要求的人數。
(4)必要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
(5)必要的工程試驗和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