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回答幾種常見的就業陷阱求職,就是運用所學的知識和技能,尋求為企事業單位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並獲得作為物質生活來源的合理報酬的過程。以下是幾種常見的就業陷阱的簡單回答。
簡單回答幾種常見的就業陷阱1 1。大學生常見的就業陷阱:
1,就業渠道陷阱
就業渠道的陷阱主要是通過招聘網站、QQ信息、微信、微博等渠道發布招聘信息。由於監控不嚴,很難核實信息的真實性。信息發布者往往利用這壹點發布有吸引力的求職信息,以吸引求職大學生的註意。
比如某公司廣告招聘“儲備經理”,承諾高薪,條件也不苛刻。很多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蜂擁而至做業務員這壹行,所謂的高薪只有做到壹定年限或者職位才能享受。
2.工資陷阱
這類用人單位往往對求職的大學生承諾高薪,但不簽任何書面合同。應聘者拿到工資,要麽打折,要麽推脫,有的甚至以公司倒閉為由,壹分錢不發。
比如2011,鄭州市年平均工資35541元。如果用人單位或個人給求職大學生的崗位年薪遠高於這個數字,那麽這些招聘單位往往存在很多問題。
此外,壹些用人單位和個人只能給求職大學生非常高的總薪酬和毫無根據的升職加薪計劃。實際上,這個總額包括保險、養老金、失業救濟金等。,而且工資所剩無幾,升職加薪最終解釋權在用人單位。
3、單位資質陷阱
有些用人單位或個人,在招聘時,對自己的單位描述不真實,附上自己的學歷、榮譽、業績等。給自己的身體,人為的給自己的單位披上光鮮亮麗的外衣,讓找工作涉世未深的大學生覺得這個單位好,有實力,以後壹定能發展。
其實確實是壹個不起眼的小公司或者小單位,甚至是“皮包公司”。
4.引入者陷阱
在大學生求職的路上,總有壹些人積極熱情地給他們介紹好工作,而這些熱情的背後可能有著不可預知的危機。比如我們經常說的傳銷。據調查,近年來被工商部門查處的MLM籍人員主要集中在18歲至25歲之間。
其中,剛畢業的學生占了相當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大學生和初高中畢業生。這種介紹人在求職大學生面前總是表現出壹副成功的姿態,吹噓自己工資高、工作輕、生活自由、發展空間大,往往會讓缺乏人生經驗的大學生上當受騙。
有研究表明,近年來被工商部門查獲辭退的MLM人員年齡主要集中在18至25歲,其中剛畢業的學生占相當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大學生和初高中畢業生。
這種介紹人在求職大學生面前總是表現出壹副成功的姿態,吹噓自己工資高、工作輕、生活自由、發展空間大,往往讓缺乏人生經驗的大學生上當受騙。
第二,預防就業陷阱
1,校級
(1),加強就業政策宣傳教育。學校就業部門要及時對畢業生進行就業形勢教育,讓畢業生清楚了解當前的就業形勢,了解國家最新的就業政策,培養多元就業意識和創業精神。
比如讓學生知道國家確立的“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政策,千方百計增加就業,擴大就業規模。同時,讓學生認識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和創業觀,培養學生的創業思維和能力,鼓勵學生勇於創業。
(2)增強就業指導的針對性。學校就業指導部門要及時向畢業生通報國家就業政策,把畢業生到基層、到西部就業指導與國家西部大開發建設結合起來,把畢業生職業規劃、人生目標規劃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就業指導的針對性,而不是泛泛而談、空喊。
(3)向學生介紹防範就業陷阱的知識。剛畢業的大學生社會閱歷比較淺。除此之外,還有壹種初生牛犢不怕虎的進取心和天之驕子的氣焰。他們不能及時識別就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陷阱。
學校要針對就業陷阱的類型開展相關預防教育,教會學生從國家、政府、學校或正規人才交流市場獲取就業信息,不要輕信小廣告和流動招聘人員。
讓學生學會根據實際情況辨別薪資的可信度。多問幾個關於公司資質描述的問題,通過工商部門的電話和網站核實。不要輕易相信“老同學”“老朋友”,不要貪圖壹時的虛榮和蠅頭小利。
2、學生層面
(1),正確的就業心態
在校期間,要努力學習,掌握專業技術知識,儲備良好的就業能力,為以後就業打好基礎。相信“壹分耕耘壹分收獲”,不要相信高薪、高薪、福利好、來錢快的招聘新聞,堅信天上沒有餡餅,任何成功都要通過努力才能獲得。
認清自己,知道自己的真實水平,不要自詡為社會精英,在不法分子用虛假誇張或甜言蜜語遊說妳的時候保持清醒的頭腦。
(2)、不斷提高法律意識。
大學生要真正了解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內容,在自己的就業過程中加大對就業陷阱的甄別力度。此外,大學生要加強法制觀念和維權意識,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三,就業陷阱的特征
1,欺騙虛偽
欺騙的虛偽性主要表現在用人單位利用虛假宣傳、虛假承諾來獲取求職大學生的良好預期,以此來提高招聘條件,隱藏各種非法目的。
2.誘惑
就業陷阱的誘惑主要表現在,非法單位以高工資、高待遇吸引求職大學生的目光。比如某公司承諾盡可能多的支付,但是求職者告訴他的“五險壹金”、食宿等。待遇中包括總工資。
3.違反法律和道德
就業陷阱的違法性主要表現在違反勞動合同法,有的甚至觸犯刑法。比如用人單位想留住人才,但招聘時卻用隱晦的手段扣留學生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當學生有其他好的工作選擇時,就很難去了。
這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就業陷阱的倒行逆施主要表現在利用學生的社會認可度和信任度,誘騙學生銷售劣質產品,違背社會公德,甚至導致違法犯罪。
4.模糊
所謂模糊性,是指用人單位或個人在招聘信息中使用模棱兩可的詞語,讓求職的大學生感到有利,但當他們進行自我解釋時,就變得對求職者完全不利。
5、多面性
多面性是指就業信息發布單位的強大功能,往往表現為用相同的地址和電話註冊多個公司,或者壹個公司的業務涉及多個領域。
據部分高校反映,福州麥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近日通過58同城、福州597人才網、校園招聘會等渠道發布大量手機程序員、微信運營專員、電腦實習生等崗位招聘信息,以優厚的待遇吸引畢業生前來面試。
經過簡短的考試後,公司要求每個畢業生簽署就業協議。就業協議由福鼎市真善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訂,根據協議,畢業生需要繳納幾千到幾萬元不等的各種職稱費用,才能得到技術培訓和安置。
畢業生交錢後,對方以公司倒閉、省外待崗等各種方式讓畢業生自動離職。據初步核實,上述詐騙案件涉及多所高校,數十名畢業生被騙,金額達數十萬元。
工作太容易,謹防陷阱。
成都某大學的壹個同學說,去年2月在某招聘網站投了簡歷,壹直沒有收到回復。最近幾天接到壹個“銷售公司”的電話,說他們在長沙、貴州等地銷售電子商品。在網上看了她的簡歷,覺得很不錯。希望她能加入他們公司,加入後壹年至少賺幾十萬。
在大學生求職旺季,鑒於部分大學畢業生急於找工作,在選擇工作單位時難免會有所松懈,影響自己的判斷。對此,專業人士表示:“大學畢業生在選擇公司時,要看對方是否有正規的執照或正規的證書。
在求職過程中,壹旦發現對方做出了‘壹年能掙多少錢’之類的承諾,就要提高警惕了。入職後,需要對工作行為和公司的運作模式,是否存在虛假情況和違法行為進行初步判斷。"
網上求職,謹防網絡傳銷。
很多大學生過於依賴網絡求職,在網上投簡歷,個人信息大量同時暴露,必然不會成為網絡傳銷的“目標下線”。對此,專業人士表示:“不排除壹些網絡傳銷冒充某企業,在網上進行虛假招聘。”,“這些人都是打著正規公司的名義,把人騙進去的。
然後引誘他們進入傳銷。如果求職者看到打著創業、高科技、電子商務旗號的“網絡營銷”、“網絡直銷”、“加盟網店”等形式的網絡招聘信息,千萬不要輕信,更要小心。天上不會掉餡餅。我們必須遵循明智地賺錢的原則,而不是投機取巧。"
因此,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通過交保證金、押金、扣證、參加培訓、技術輔導等方式騙錢的發生,警惕皮包公司、非法傳銷等“就業陷阱”,增強防騙能力。也要提醒大學畢業生,求職要保持正確的心態,處處留心,防止高薪等誘惑,以免落入騙局。
簡單回答幾種常見的就業陷阱3 (1),虛假廣告陷阱
有些用人單位為了在招聘會上招到條件更好的畢業生,會誇大或隱瞞自己的壹些信息。比如,他們在發布招聘信息時,往往故意擴大用人單位規模和崗位數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把招聘崗位弄得冠冕堂皇,要麽是“經理”,要麽是“總監”,但實際上只是“文員”、“業務員”,沒有宣傳的那麽吸引人。
(二),色情陷阱
有些用人單位利用招聘和面試來侵犯學生。有的招聘廣告說招聘男女公關人員,月薪幾千或者幾萬,讓壹些沒有經驗的畢業生落入陷阱。所謂“男女公關”,其實是從事性服務;所謂“高薪”,其實就是客人從事性服務時給的小費。面對這樣的問題或情況,同學們壹定要提高警惕,不要隨便跳進這個陷阱。
(三),傳銷陷阱
所謂傳銷,就是生產企業不通過店鋪,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
這種經營方式是國家嚴格禁止的。目前傳銷者的首選往往是急於賺錢的農民工,尤其是應屆畢業生。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得到要騙的人的電話號碼後,打著老鄉、同學、親戚等幌子,幫他們找工作,以高薪為誘餌,因人而異,迎合他們的喜好。
將求職者騙入非法傳銷。求職者壹旦落入陷阱,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迫從事傳銷活動。他們要麽交3000-4000元的入門費,要麽花3000-4000元買傳銷作為入門條件。MLM組織者還采取扣留身份證、控制通訊工具和監控等措施,防止受騙者離開,強迫他們聯系親友,或送錢和東西來牟利。
(四)協議陷阱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就業和擇業過程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就業協議壹經簽署,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根據相關規定,就業協議不能代替勞動合同或就業合同,可能會引起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糾紛。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過程中遇到的常見陷阱分為以下幾類:
1.用人單位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
2.用人單位未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
3.雇主沒有把承諾寫進合同。
4.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霸王合同”
(五)、緩刑陷阱
試用期是勞動關系的實驗階段,但絕不是用人單位單方面的“試用”。我們這裏所說的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相互理解而選擇並約定的考察期。
壹般來說,用人單位有試用期是很正常的,試用期工資壹般不高。轉正後,工資會有很大提高。很多公司為了使用廉價勞動力,抓住畢業生急於找工作的心理,公然掛出試用期的招牌,看起來非常規範。試用期過後,他們以各種理由告知求職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將其辭退。這樣的公司不停的裁員,畢業生永遠不會成為正式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