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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開工前,施工方應完成哪些工作?

原則上,監理公司不應代表甲方行事..在工程建設中,

甲方為建設單位,投資建設,購買土地,辦理相關建設手續。

乙方有咨詢公司,接受甲方咨詢,進行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

甲方委托策劃公司對項目進行策劃。

設計單位受甲方委托,負責工程設計並提供圖紙等設計文件。

甲方委托審圖公司對施工圖紙進行審核。

建設單位受甲方委托進行項目建設。

供貨商應根據施工需要提供設備供貨、安裝和調試等服務。

丙方作為監理公司,受甲方委托對工程建設、采購、安裝全過程進行監理,確保工程質量。

之所以安排監理公司這個“第三方”來監督乙方(主要是施工單位和供應商)的工作,是為了避免甲乙雙方產生不利於項目建設的“默契”。如果丙方代替了甲方,其角色就發生了變化,正常工作的基礎就被破壞了。因此,監理公司不應代表甲方行事..建設單位因各種原因管理項目建設事務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公司或者咨詢公司代為辦理相應事務。

在建設項目開始之前,甲方的工作大致如下:

項目立項

成立工程項目組

項目可行性研究

籌集建設資金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意見。

獲得建設用地周圍的市政條件-供水、雨水排水、熱力、電力、電話、電視、燃氣等。

設計方案投標

拆除房屋,居民搬出去

組織建設用地地質勘探。

工程設計應當報規劃、消防、人防、交通、園林等主管部門審查,並取得許可文件。

施工招標和監理招標

工程設計報告《工程規劃許可證》

施工圖審查

辦理工作許可證

電梯、廚房設備、空調等設備訂單。

(項目具體情況不同,工作內容會有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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