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概念定位上:將健康保險定位為國家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健康保險的定義和業務分類,將醫療意外保險納入健康保險。在產品規格和業務銷售方面,要明確經營健康險的條件,提升專業化經營水平;堅持健康保險保障性質,明確各類健康保險產品的產品特點和要求;鼓勵保險公司將信息技術和大數據應用到健康保險產品開發、風險管理、理賠等環節,提升管理水平。
2.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禁止保險公司將健康保險產品與其他產品搭配銷售,不得誘導重復購買保障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產品;明確保險公司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或者非法收集、獲取被保險人除家族史以外的基因信息或者基因檢測數據;吸收采納近幾年的相關醫改政策,比如對貧困人口給予優惠扶持。
《健康保險管理辦法》首次將健康管理寫入專章,明確了健康管理的主要內容、與健康保險的關系定位、費用等。
3.下壹步,銀監會將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健康保險的要求,做好《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的宣傳貫徹工作,完善相關配套規則,引導保險業更好地服務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健康中國戰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