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緊急貸款聯系人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緊急貸款聯系人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借錢時填寫的緊急聯系人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因為借款時填寫的緊急聯系人不是擔保人,只有擔保人和借款人需要承擔借款中的相關法律責任。緊急聯系人不屬於借款合同當事人,也不參與相關活動,不受合同約束。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緊急聯系人,壹般是在債權人無法與債務人取得聯系時,幫助債權人與債務人取得聯系,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沒有義務幫助借款人還款。

1.備用聯系人

企業招聘時填寫的應急聯系人就是備用聯系人。壹般當員工遇到危險時,公司會聯系填寫好的緊急聯系人,說明事情經過,並告知對方現在的住址,以便對方處理。而且公司聯系不上員工的時候,妳也可以撥打緊急聯系電話聯系員工。

尋求幫助

手機軟件裏出現的緊急聯系人,就是求助的對象。遇到危險時,可以通過按特定的鍵或按鈕聯系緊急聯系人,在不能說話時,手機會自動發送壹個位置給緊急聯系人,讓對方報警。

3.顯色法

以前手機上的緊急聯系人不能自動設置。壹般只有110、120、119等常見的求助電話和報警電話。但是現在技術發展,大部分手機和軟件都有緊急聯系方式選項,可以填寫父母、親友、親人的聯系方式。

4.緊急聯系人是在緊急情況下向乘客尋求幫助的人。設置緊急聯系人時,可以選擇開啟特定時間段內的自動行程共享功能。在此期間,車輛位置和行駛信息將通過短信自動與緊急聯系人共享。添加緊急聯系人時,如果乘客在乘車過程中觸發緊急狀態(如使用壹鍵報警功能),系統會向乘客設置的所有緊急聯系人發送短信,並在滴滴端啟動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最大程度保護乘客的安全。緊急情況下,緊急聯系人可以撥打滴滴客服,獲取乘客的行程信息。

法律依據

《民法》第667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668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 上一篇:關於加強聲譽風險管理的幾點思考
  • 下一篇:卡通沙龍工作室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