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17晚間有消息稱,法院已經正式裁定金立破產。但李晶回應稱,法院受理了破產清算申請,但並未裁定破產清算,目前仍是破產重整的方向。壹線|李晶否認裁定破產清算:深中院裁定受理申請。
據悉,該破產清算申請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今年5月8日,華興銀行以金立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深圳中院申請破產清算。65438+2月10,深圳中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深圳中院稱,涉案債權已到期,至今未清償,證明金立公司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申請人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特作出上述裁定。
但據了解,深圳中院裁定只是進入清算程序,並不代表結果壹定是清算。如果有人牽頭重組,重組還是可以的。從李晶的官方聲明來看,目前的方向仍然是重組。
由於金立董事長劉立榮出局較早,金立的其他股東和債權人將金立推向破產重組。
前幾天金立重組的領導拋出了金立集團框架重組方案的提案,其中顯示重組框架主要是金立重組後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和運營公司:資產管理公司65,438+000%由債權人持有,持有原金立集團優質非核心資產等。運營公司主要從事手機品牌授權和移動互聯網業務,股權歸債權人所有。是否給原金立集團除負責人以外的管理層和股東分配壹定的股權,由債權人決定。
此外,為保證重整順利進行,普通債權50萬元(含)以下部分原則上予以清償。進入重整程序後或者重整成功後,是否、何時、以何種條件引入戰略投資者,由債權人協商決定,重整後的債權期限為五年。
但金立的債權人對此重組方案意見不壹,至今未達成壹致。金立曾經在供應商債權人咨詢會上披露過債務情況。官方確認的債務總計202億,而金立現有資產只有20億,嚴重資不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