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馬雲給日本人打工,阿裏巴巴是日本公司”的傳言最受關註。就連英國媒體也向馬雲提出了這個問題。
英國路透社對馬雲的采訪,在央視財經頻道播出。路透社財經評論員問:“阿裏巴巴是國企還是日企?”
英國路透社采訪馬雲
面對這個問題,馬雲說:“我們不是普通的民營企業,也不是國企。我們把自己定位為中國的‘國有企業’。”馬雲還舉例說明了“國企”。三星是韓國的國企,奔馳是德國的國企,谷歌和蘋果是美國的國企。
英國路透社曾經和馬雲合作過。
從馬雲的話中可以看出,馬雲想把阿裏巴巴發展成壹個可以代表中國的企業。談到阿裏巴巴,他能想到中國,而不是被質疑是日企。
阿裏巴巴要發展成“民族企業”無疑很難。但對於馬雲這種很有創造力的人來說,還是有可能的。當初馬雲把大家都認為不可能的電子商務發展成大家都習以為常的網購,是壹個神話。也許馬雲再造了壹個神話。
馬雲
為什麽阿裏巴巴經常被稱為日本公司?這要從阿裏巴巴的創立說起。
1999年,馬雲創立阿裏巴巴。當時國內沒人看好這個項目,他只好找美國人合作。次年阿裏巴巴需要進壹步投資時,日本軟銀集團出資2000萬美元,當時相當於654.38+0.6億人民幣。在2000年,這是壹個天文數字。隨後幾年,阿裏巴巴陸續獲得日本企業的投資。
當然,錢不是白給的。通過幾次投資,馬雲和創始團隊放棄了阿裏巴巴第壹大股東的地位。截至2007年,阿裏巴巴B2B業務上市之前,雅虎和軟銀分別持有阿裏巴巴39%和29.3%的股份。
辛苦了,企業確實是外國人?馬雲試圖改變這種局面。2012年,阿裏巴巴引入國資頭新股東,出資76億元,卻只換來雅虎約20%的股份。由此,日本軟銀成為阿裏巴巴的最大股東。
馬雲怎麽可能把自己的努力變成別人的呢?為了在只擁有少量股份的同時保證馬雲和創始團隊的控制權,阿裏巴巴提出了“合夥人制度”的替代方法。阿裏巴巴最初的“合夥人制度”在某種意義上有點像傳統的“雙重股權結構”:它允許公司內部人士在公司上市後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
所以,真正控制阿裏巴巴的是馬雲,更何況阿裏巴巴是日本公司!
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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