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換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在壹定期限內可根據約定條件轉換為股份(通常為普通股)的公司債券。它是20世紀70年代末誕生於西方證券市場的壹種金融衍生工具。它是企業債券和股票的融合創新,具有債券和股票期權的雙重屬性。壹方面,它具有公司債券的壹般特征,債券持有人可以獲得穩定的利息收入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權利;另壹方面,它具有股票期權的性質,投資者在購買可轉債的同時,有權將可轉債在壹定時間以壹定價格轉換為中獎票。壹、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融資風險任何壹種金融衍生品在給人們帶來收益的同時,必然會帶來風險,“可轉換債券”也不例外。發行企業對此必須有清醒的認識,不能只看到“可轉債”融資的優勢,而忽視其可能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對於可轉債發行人來說,利用可轉債融資存在以下風險:壹是可轉債發行失敗的風險。雖然可轉債對投資者有相當的吸引力,但投資可轉債也存在很大的風險,尤其是未上市國企發行的可轉債。壹是“可轉債”的利率遠低於同期普通公司債和銀行存款的利率,投資者的利息收入相當低;第二,如果公司未來股票的市價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在轉股後將遭受轉股損失;三是發行“可轉債”的非上市企業沒有上市公司那樣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可轉債”投資者與發行企業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第四,發行可轉債的未上市企業未來能否上市存在壹定的不確定性。這些風險的存在使得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之前非常謹慎,可能會使可轉債發行失敗。目前,中國的證券壹級市場異常火爆。從已經發行的三只“可轉債”來看,投資者交易非常活躍,發行可轉債失敗的風險似乎並不存在。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和完善,投資者日趨成熟和理性,成長潛力不大的企業發行“可轉債”,失敗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其次,股票上市失敗的風險。這是針對股票未上市的重點國企。未上市的重點國企發行“可轉債”,發行與股票上市有壹定的時間間隔。在這段時間裏,可能會發生什麽?a href = ' ' target = ' _ blank ' & gt植歡?奉承什麽?好人率是多少?有什麽新鮮的小R?放開招腦?貧瘠?善良卑鄙的懲罰是什麽?桓?壹把槍?哎?⑸提問?哎?Sakinami?妳在說什麽?發生了什麽事?為新鮮的學校蝗蟲建壹個好的掩護?看看李迪的意圖是什麽?妳怎麽了?建立壹顆善良清新的心;о・・о・・・・・・・?鹹興?吹暮光?淺q圈的修正是什麽?妳想蹲著嗎?π?野生芐梗?て㶸?襯衫?浪費什麽?妳怎麽了?⑿麻煩戴笠把文件惱了?癲癇和酒精有什麽關系?宋飛·伯恩斯?幹旱9?⒆⒆⒌⒁⒉⒉ ⒉ ⒆⒆ ⒆⒆⒆ ⒆⒆⒆⒆ ⒆⒆⒆ ⒆⒆⒆ ⒆⒆⒆ ⒆⒆9現在,最好的辦法是什麽?龔燕4號發的?⑿ ⑿ ⑿ ⑿ ⑿ ⑿ ⑿ ⑿ ⑿ ⑿ ⑿?哦,妳為什麽不蹲下來收集壹個信托?妳相信阻擋野螞蟻嗎?妳現在怎麽了?br/>;再次,“可轉債”轉股失敗的風險。可轉債發行後,債務資本在發行企業資本結構中的比重上升,而權益資本比重相對下降。如果未來“可轉債”在約定期限內成功轉股,報服與權益資本的比例會發生反方向的變化。從長期來看,發行可轉債的最終目的是轉換債券以籌集權益資本,因此可轉債的權益特征多於債務特征。但是,有以下因素會影響企業轉股計劃的成功。壹是“可轉債”轉股期間,企業股票市價持續偏低或漲幅很小,股價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為了避免損失,不願意行使轉股權,這時就會出現“萎靡不振的可轉債”。“呆滯”債券的存在,使得債務資本在企業資本結構中的比重居高不下,大大增加了企業的財務風險。鑒於此,企業股價和信用等級下降,導致未來融資成本增加,經營困難;最壞的情況下會被迫重組企業,甚至被兼並或破產,成本巨大。第二,當企業經營狀況不佳,股票市場價格遠低於轉股價格時,投資者不僅不選擇轉股,還會根據“可轉債”發行合同中規定的回售條款將債券回售給企業,使企業不得不在短期內支付大量的債券本息。此時,如果企業現金存量不足,就會面臨支付困難,陷入困境。第三,轉股期間,企業股票的市場價格持續上漲,高於轉股價格。此時投資者會預期股價繼續走強而不願行使轉股權,對企業造成損失。股價越高,企業可能遭受的損失就越大。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不妨直接發行普通企業債券來籌集資金。這時候發行普通股,用收益贖回債券,必然會籌集到更多的資金。此外,如果企業此時根據可轉債發行合同中的贖回條款以現金贖回可轉債,可能導致企業資金周轉困難。二。可轉債融資風險的防範措施要防範“可轉債”的融資風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是謹慎選擇發行時機。發行時機不當會直接導致可轉債發行和轉股失敗。所以企業既要考慮可轉債發行成功,也要考慮未來轉股成功。壹般來說,在宏觀經濟從底部啟動,股市由熊轉牛,市場利率下降的時候發行“可轉債”比較好。因為此時投資者開始從逃避和恐懼轉向接近和歡迎股票,並對股價預期持樂觀態度,作為與股票緊密相連的“可轉債”,也會受到青睞,所以此時“可轉債”的發行會更加順利。隨後,隨著經濟實施的加速,股市逐漸進入牛市,股價壹路飆升。此時,投資者會將“可轉債”轉換為股份。市場利率與可轉換債券的市場價格成反比。如果利率降低,可轉換債券的市場價格就會上升,從而使可轉換債券容易被投資者接受。需要註意的是,企業應避免在經濟景氣、股市處於牛市頂峰時發行可轉債,因為後續的經濟衰退和股市下跌很可能導致可轉債到期前難以轉股。國內首次發行可轉債的深圳寶安公司就是壹個失敗的例子。可轉債發行時,正值股市牛市。雖然是在投資者狂熱的投機心理驅動下成功的,但是後來股市的長期低迷使得寶安的可轉債轉股率只有2.7%,債轉股徹底失敗。
二是合理設計“可轉債”的要素。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合理確定轉股價格。可轉債能否轉股主要取決於預期的股票市場價格是否高於轉股價格,而發行企業的股票市場價格受未來市場走勢和經營業績的影響,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轉股價格的設計非常重要。壹般來說,為了吸引投資者,降低企業風險,轉股價格應設計得盡可能低。但需要註意的是,將轉股價格定得過低,會減少企業融資額,影響企業現有股東權益。因此,在設計轉股價格時,要平衡發行人和投資者雙方的利益,以“雙贏”為目標。(2)合理確定票面利率。由於可轉債附有股票期權,其票面利率低於非可轉債,從而降低了發行企業的融資成本。但如果票面利率過低,“可轉債”的吸引力就會降低,發行和轉股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企業應根據未來證券市場和投資者的預期市場收益率來設計票面利率,從而優化“可轉換債券”的風險和收益組合。(3)合理確定轉換期。轉股期長有利於持有人選擇行使轉股權的時機,也有利於發行人積極應對期間內的各種情況,從而有利於吸引投資者和規避風險。(4)贖回和回售條款的合理設計。在贖回條款中,發行企業可以規定明確的贖回條件,如設定隨時間推移逐步降低的階梯式贖回價格,提示持有人為了避免更大損失而選擇轉換;規定當股票市場價格達到或超過轉股價格達到壹定程度時,企業有權贖回可轉換債券;約定在贖回時以現金、普通股、認股權證或其他工具支付“可轉債”本息,以防現金支付有困難。在轉售條款中,發行企業可以規定更短的轉售期限和更低的轉售價格,盡可能避免該條款給企業帶來的巨大風險。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發行企業必須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樂觀的發展潛力,這是防範“可轉債”融資風險的基礎。企業特別是未上市的國有重點企業的最終目的是通過轉股獲得權益資本,從而降低資產負債率,優化資本結構,壯大企業實力。但發行可轉債的風險、轉股的風險、未上市國企上市失敗的風險,都可能使企業無法實現這壹目標。可轉債的發行時機和要素設計能有效防範風險,但防不了。為了根除風險的土壤,實現企業的最終目標,企業必須致力於增強自身的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努力改善經營環境,提高經營業績。這些都是根本途徑。具體應該:(1)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真正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質量,提高企業整體素質。特別是未上市的國有重點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企業改制上市有明確可行的方案,也就是說必須進行企業改制。如果企業只是簡單地把發行可轉債作為解決困難的“圈線”,而不認真改變組織制度,提高效率,那麽上述風險就無法避免,企業目標就無法實現。(2)企業“可轉債”的投資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是國家支持和鼓勵的朝陽產業,有發展前景。由於“可轉債”期限較長,非常適合壹些大資金投入。建設周期長、見效慢的大中型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這就需要企業結合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金融改革的趨勢和市場利率的變化來考慮投資項目的市場風險,以保證未來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降低企業的風險。(3)企業應保持壹定的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清晰,股本較大,資產負債率適中,凈資產收益率高於同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這樣,企業既能保持壹定的抗風險能力,又能在債券不轉股的情況下,有效利用財務杠桿效應,提高企業的凈收益,增加企業的價值。總之,只有企業經營業績優秀,發展前景樂觀,股票才能上市,“可轉債”的發行和轉股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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