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裏斯汀使用地溝油”
原告克莉絲汀公司訴稱,2012年4月26日中午,克莉絲汀發現壹網名為“新聞戰士曹文奕”的微博用戶在微博中發布消息稱:“金山壹家面霜廠被衛生局查封,裏面的面霜是地溝油和國外工業油做的!克莉絲汀等上海知名蛋糕品牌都是這家工廠的貨源!”信息發布後,被大量網友轉發。
為此,克裏斯汀通過網絡聯系了該網絡的用戶,稱她在Renren.com上看到壹個名叫“穆欣”的用戶發布了這條密語,並轉載了這條密語。克裏斯汀通過互聯網聯系了“穆欣”,穆欣說她是從她母親那裏聽說的,並沒有核實真相。
事實上,克莉絲汀生產的面霜從未從金山的企業進貨,金山所謂的密封面霜廠與克莉絲汀沒有任何合作關系。上述虛假信息發布後,被數萬網友轉發,導致質檢、工商、食藥監等政府部門檢查。,香港克莉絲汀控股股價下跌。
克莉絲汀認為,穆欣未經確認,在公共網站發布嚴重失實信息,並被廣泛轉發,對克莉絲汀的聲譽和產品質量信譽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並為此索賠654.38+0萬余元。
穆欣辯稱,他只在Renren.com上發布了兩條與案件相關的信息,他指稱是“克裏斯汀”,而不是指向克裏斯汀。在穆欣發布信息之前,金山區確實有與其信息內容相關的傳言,部分媒體也有報道。在信息中,穆欣還解釋說,他聽他母親的話,並沒有故意捏造事實。Renren.com認為,他在網上發布有關此案的信息並非針對克裏斯汀,也不是為了向社會傳播。只是朋友間的私人談話,算是善意的提醒。因此,本案中,穆欣的行為不存在過錯,克裏斯汀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名譽受到了損害,請求駁回克裏斯汀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雖然穆欣否認她具體指控克莉絲汀,但其提供的相應證據不足以證明本市確實存在“克莉絲汀”牌食品經營企業,且均為“滬上知名糕點品牌”,因此可以認定穆欣指向本案原告克莉絲汀。
知名企業有容忍的義務。
同時,在法院確認穆欣發布涉案信息之前,金山確實存在油脂經營企業涉嫌非法采購、生產、銷售有毒、有害、劣質食用油的情況,但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克莉絲汀從上述企業進貨,因此可以認定穆欣所謂克莉絲汀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說法是不實謠言。但是,克莉絲汀作為知名的食品生產企業,在面對普通消費者的質疑甚至批評時,應該承擔壹定的寬容義務。
徐匯區法院認為,穆欣發布有關克裏斯汀的虛假信息行為不當,但影響有限,穆欣沒有惡意侵權的故意,也沒有相應的事實和證據認定克裏斯汀的名譽確實受到了穆欣行為的損害。因此,克裏斯汀要求穆欣承擔侵犯名譽權的責任,難以支持。同時,法院對穆欣在本案中的不當行為進行了批評和警告。據此,徐匯法院壹審判決駁回上海克莉絲汀食品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