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對外投資的目的是什麽?企業對外投資往往有不同的目的,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1)閑置資金的有效利用。如果企業把閑置資金毫無用途地放在銀行,除了壹小部分利息,得不到任何收入;另外,閑置資金如果長期得不到有效利用,就會沈澱,甚至貶值。因此,企業有必要為正常經營中的富余資金尋找出路,利用暫時閑置的資金購買各種有價證券或其他可以同時變現的資產,以獲取壹定的收益。
(2)投資主要原材料供應商,間接支持本企業的業務發展。為了保證本企業的正常生產有充足的原材料或零配件供應,投資這些供應企業的目的不僅是為了獲得投資收益,也是為了穩定原材料供應來源。
(3)控制或影響其他企業的經營決策。如購買並持有某關聯企業的大部分股份,以滿足企業自身的經營需要,同時獲得投資收益。
(4)積累資金用於擴大企業生產經營規模或清償長期債務。當企業做出壹個長期的決策,比如擴大經營規模時,會預先在國外投入壹筆資金,若幹年後,用於對外投資的資金本息就能滿足企業擴大規模的需要。
企業對外投資主要有上述目的,實際上可以歸結為壹個目的,即有效利用企業暫時閑置的資金,給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即獲得更多的投資收益。
(二)投資分類企業應當根據投資對象的流動性和投資目的對投資進行適當分類。根據投資的流動性和投資目的,通常可以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企業應在劃分短期和長期投資的基礎上,按照投資的性質進行分類,並根據不同的性質進行相應的核算。
(1)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①短期投資: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短期投資的主要方式是購買證券,如股票、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基金等。其主要目的是在保證企業資產流動性的前提下,利用正常生產經營中的臨時性資金來謀求壹定的收益。
短期投資通常是各種可以隨時上市流通的股票、債券等投資。作為短期投資,應該可以在公開市場交易,有明確的市場價格;另外,持有投資作為剩余資金的存儲形式,保持其流動性和盈利性。
這裏的短期投資持有期通常不超過壹年,指的是管理當局的主觀意願。實際持有期限已超過壹年的,短期投資仍應視為短期投資,除非企業管理層有意改變投資目的,即將短期持有改為長期持有。
②長期投資: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超過65,438+0年(不含65,438+0年)的各類股權投資、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按投資對象也可分為債券投資和其他債權投資。債券投資是指企業購買並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各類債券,如國債;其他債權投資是指除長期債券投資以外的屬於債權的投資,如委托貸款等。
長期投資的目的不僅是為了獲得壹定的投資收益,而且是為了控制或影響其他企業配合自己企業的發展或積累資金以滿足特殊需要。
長期股權投資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可分為以下四種:a .控制權,是指決定企業財務和經營政策,並從企業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利。這裏所指的控制包括:a .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5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
B.雖然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50%或以下的表決權資本,但擁有實質控制權。
投資企業是否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實質控制,可以通過下列壹種或多種情況判斷:壹是通過與其他投資者的協議,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5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具有控制權。例如,A公司擁有B公司40%的表決權資本,C公司擁有B公司30%的表決權資本,D公司擁有B公司30%的表決權資本..甲公司與丙公司達成協議,丙公司在乙公司的權益由甲公司代理..在這種情況下,A公司實質上擁有B公司70%的表決權資本,表明A公司實質上控制了B公司..
第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投資企業有權控制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例如,A公司擁有B公司45%的表決權資本,同時,根據協議,B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由A公司派出,總經理有權負責B公司的經營管理..在這種情況下,雖然A公司只擁有B公司45%的表決權資本,但由於B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是A公司派出的,所以A公司可以通過A公司派出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對B公司進行管理,從而達到控制B公司財務和經營政策的權力,這表明A公司實質上控制了B公司..
第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董事會及其他類似權力機構的大部分成員。這種情況是指投資企業雖然擁有被投資單位50%及以下的表決權資本,但有權根據公司章程和協議任免董事會董事,從而達到實質控制的目的。
第四,在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的會議上擁有半數以上的投票權。這種情況意味著,雖然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50%或更少的表決權資本,但它可以控制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和其他類似權力機構的會議,從而控制其財務和經營政策,實現實質控制。
B.***同時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壹項經濟活動實施* * *控制。這裏所指的* * *共同控制僅指* * *共同控制實體,不包括* * *共同控制經營和* * *共同控制財產等。* * *共同控制實體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共同投資設立的實體,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必須由投資雙方或多方共同決定。
C.重大影響是指有權力參與企業財務和經營政策的決策,但不決定這些政策。當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至50%的表決權資本時,壹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此外,投資企業雖然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下的表決權資本,但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也應認定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a .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中有代表。在這種情況下,由於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中有代表,並享有相應的參與決策的實質性權利,投資企業可以通過代表參與被投資單位政策的制定,從而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
B.參與被投資單位的決策過程。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妳可以參與被投資單位的決策過程,妳可以在決策過程中為自己的利益提出建議和意見,可以對單位施加很大的影響。
C.向被投資單位派出管理人員。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向被投資單位派出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擁有權力並負責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活動,從而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
D.依靠投資企業的技術信息。在這種情況下,由於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依靠對方的技術或技術資料,說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很大。
e .能夠證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情況。
D.無控制、無* * *相同控制和無重大影響是指除上述三種情況以外的情況。具體表現為:a .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下的表決權資本,沒有其他方式實施重大影響。例如,企業A擁有企業B 15%的表決權資本,沒有其他方式施加重大影響,說明企業A對企業B沒有控制、沒有共同控制、沒有重大影響..
B.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但實質上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例如,企業B由企業A和企業C共同投資設立,企業A擁有企業B 25%的有表決權資本,企業C擁有企業B 75%的有表決權資本,如果企業A擁有企業B 25%的有表決權資本,沒有其他方式可以施加重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說明企業C控制了企業B,企業A不具備對企業B施加重大影響的能力..又如,企業A擁有企業B 54%的表決權資本,但企業B已宣告破產並處於破產清算過程中,企業A對企業B的控制能力有限,說明企業A對企業B不再具有控制能力..
(2)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其他投資。
債券投資是指企業通過購買債券的方式對外投資。債券是債務人向債權人發行的壹種債務憑證,是壹種有價證券。作為債權人,企業購買的債券涉及定期收取規定的利息,並在債券到期時收回本金。
股票投資是企業以購買股票的形式進行的對外投資。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壹種有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全部資本分成若幹等份,並以股份形式發行。企業可以作為投資者認購股份,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其他是指除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以外的其他長期投資,壹般指合營企業投資。對於聯營投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規定,企業與其他單位投資聯營,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壹定手續,其權利和義務受國家法律保護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