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成立於6月1984+10月1。總公司位於北京復興門內大街55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國家級副部級單位。工商銀行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通過境內外融資活動籌集社會資金,加強信貸資金管理,支持企業生產和技術改造,為我國經濟建設服務。
1,中國工商銀行
2017年2月,品牌金融發布2017全球品牌500強榜單,工商銀行排名10。2018年6月20日,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分析報告發布,工商銀行排名第四。英國《銀行家》雜誌公布了20108年全球1000強銀行名單,中國工商銀行排名第壹。2018財富世界500強排名第26位。世界品牌實驗室編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強榜單揭曉,中國工商銀行排名第43位。工行等8家銀行推出首批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
2.治理結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中國工商銀行建立了由股東會和董事會組成的治理結構。工行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形成了權力機制、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各司其職、相互協調、有效制衡的工作機制。董事會下設五個專門委員會,包括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和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監事會下設監事會。為進壹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制定了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方案和董事會對總裁的授權方案,調整了專門委員會的職責和成員結構。董事會下設委員會,實行首席風險官制度,通過選舉職工監事對股票增值權進行規劃,建立健全公司激勵機制,積極探索加強與境內外投資者的溝通和戰略合作,不斷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工行始終把公司治理作為提升核心競爭力的基礎工程。
圍繞企業價值持續增長和股東回報卓越的經營目標,中國工商銀行積極借鑒國際領先的公司治理實踐和原則,構建和完善由股東會和董事會組成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修訂和完善《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董事會的獨立性和運行效率,形成機構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之間權責明確、各司其職、相互協調、有效制衡的架構和運行機制。截至報告期末,本行董事會共有65,438+05名董事,其中執行董事3名,非執行董事6名,獨立董事6名。監事會設監事6名,其中股東代表監事2名,外部監事2名,職工監事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