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自律承諾1壹、誠信自律承諾
作為該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我在此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等國家法律和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
2.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恪守職業道德,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評標,並對所提出的評標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3.履行相關保密義務,遵守評標紀律,不私下接觸投標人,不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泄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其他與評標有關的信息。
4 .自覺抵制非法招標活動,協助和配合專家庫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5.如有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接受主管部門的處理。
第二,避免承諾
我受(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邀請擔任項目(項目名稱或編號)的評委。本人鄭重承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人應當主動申請回避。如有違反,同意取消本人評標專家資格,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招標人或者投標人負責人的近親屬;
2.項目負責人或監督管理部門人員;
3.與投標人有其他社會關系或者經濟利益,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
4.因在招標投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活動中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5.依法應當回避的其他人員。
承諾:
20xx年月日
廉潔自律承諾2元旦、春節將至,正值全縣開展學習討論貫徹活動,為積極響應省紀委常委會向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和全體紀檢監察幹部發出的文明廉潔過節的倡議,落實省委要求, 省紀委“鐵的紀律、鐵的軍隊、鐵的拳頭”和市紀委“以實際行動,堅持文明過節,廉潔自律,全縣紀檢監察幹部將接受監督。
1.帶頭拒絕違規收受和發送禮品、禮金、有價憑證、提貨憑證、電子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
2.帶頭拒絕參加旅遊、度假、健身、娛樂、宴請等活動。,可能影響公務人員用公款公正執行公務或者管理服務對象的;
3.帶頭拒絕出入私人會所;
4.帶頭拒絕借培訓中心、內部食堂之名搞奢靡享樂、吃喝玩樂;
5.帶頭杜絕違規用車;
6.帶頭抵制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和借機斂財等不正之風,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
以上承諾接受社會各界和幹部群眾的公開監督。紀檢監察幹部違紀的,按照違紀上限追究責任。
1.嚴格執行誠信守則。
2.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規定。
3.嚴格執行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4.堅決管好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
5.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或者贈送賀年卡、明信片、日歷、對聯等物品。
6.不要用公款購買煙花爆竹、煙酒、鮮花、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職工除外)。
7.不用公款購買和發放各種會員卡、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8.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
9.公款吃喝、旅遊、參加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10.不要年終以各種名義亂花錢,亂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
11.黨員領導幹部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
12.沒有公車私用。
以上承諾,絕不弄虛作假,願接受社會各界和黨員群眾的監督,如有違反,自願接受組織和紀律處分。
單位(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負責人(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年月日
廉潔自律承諾第三章為進壹步加強廉政建設,提高廉潔自律意識,預防職務犯罪,樹立監督員良好形象,從思想源頭上杜絕違紀行為,本人特此作出以下承諾,隨時隨地接受監督檢查。如違反承諾書條款,本人願意接受相關處罰,直至吊銷資質證書,並追回相應經濟損失。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自覺遵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2、依法辦事,履行職責,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為工程提供質量監督服務,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工作中不弄虛作假,嚴格執行規範、規程和技術標準,如實收集、整理各類材料和檔案,不做虛假材料或“賬外賬”,對自己簽字認可的各類材料負責。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索要回扣、好處費、禮品、有價證券等財物,不得向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5.不與被監理方就工程承包、工程造價、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更、工程質量等業務活動進行私下協商,實現互利共贏,不幹涉施工方的自主經營和工作安排,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執業原則。
6、遵守社會公德,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營占公共資源。
性活動。
7、按照聘用合同的規定`在聘用單位從事監理工作,不擅自離職,對於因個人擅離職守給項目或聘用單位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8.本承諾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工作單位(蓋章):
日期:
承辦人簽名:日期:
廉潔自律承諾第四章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壹崗雙責”和“崗位監管制”的通知》和《市安委會關於印發“壹崗雙責”和“崗位監管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安全生產“壹崗雙責”責任書。
壹.責任範圍
鎮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工礦企業負責人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鎮直屬單位的主要領導和工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鎮直屬單位和工礦企業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對其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壹)抓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以及上級政府和政府黨委關於安全生產的決定、部署和指示的貫徹落實;
(二)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建立和落實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的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五)組織領導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督促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六)及時對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作出安排,並監督檢查;
(七)落實鎮直屬單位和工礦企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加強考核,建立約束和激勵機制。
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壹)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黨委關於安全生產的決定、部署和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監管的措施和辦法。
(二)受鎮直屬單位和工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委托,主持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和協調處理安全生產中的重要問題;
(三)組織和參與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
(四)監督檢查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事故隱患;
(五)監測安全生產專項目標和控制指標運行情況,加強監督檢查;
(六)督促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和水平;
(七)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按規定啟動辦公室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其他工作的負責人應當做好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壹)在職責範圍內,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鎮直屬各單位及黨委、鎮直屬單位、工礦企業關於安全生產的決定、部署和指示;
(二)堅持安全生產工作與分管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驗收;
(三)督促主管部門認真履行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及時組織和參與安全生產檢查;
(四)組織領導工作範圍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督促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五)分管工作範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事故救援和善後工作。
二、責任評估
(壹)將安全生產“壹崗雙責”落實情況列入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
(2)今年年底寫出安全生產“壹崗雙責”落實情況的專題報告,提交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自覺接受市安委會組織的考核。
第三,問責制
鎮直屬各單位和工礦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忽視安全生產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事故發生後,隱患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不及時組織事故救援工作,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警告、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組織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