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從事林業生產經營或從事與發展林業經濟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財務制度較為規範,相關財務指標符合要求。
四、經營活動正常並有壹定的經濟效益。
五、投資與林業相關的項目,並有自有資金。
六、有按時償還本息的意願和能力。
七、信用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和債務記錄。
8.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林業局關於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銀監發[2065 438+03]32號);
1.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申請林權抵押貸款時,應要求借款人提交林權證原件。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未經依法登記、權屬不清或者有爭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作為抵押財產,也不得接受國家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作為抵押財產。
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法處分和變現的林權作為抵押財產,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等防護林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相應的林地使用權。
以及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樹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和其他特種用途林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相應的林地使用權。
三、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壹經營的林權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經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依法同意的決議,以及林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的書面證明。
林業專業合作社辦理林權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抵押人提供理事會通過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林權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通過的決議或決議。
四、以×××林木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書面同意意見;以承包經營取得的林權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抵押人提供合同。
以承包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取得的林權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或者流轉合同以及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證明。
百度百科-林權抵押貸款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林權抵押貸款實施意見第32號[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