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是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在商品經濟範圍內,有機經濟實體作為各種組織形式之壹,壹般都是按照壹定的組織規則以盈利為目的,以投資者、顧客、員工和公眾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通過提供產品或服務來換取收益。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隨著社會分工的發展而發展。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各種企業* * *存在,* * *同構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有三種基本的組織形式:獨資、合夥和公司。公司是現代企業中最重要、最典型的組織形式。
2.私營企業是指私營企業、公司或企業類別。私營企業的概念在經濟界有不同的看法。壹種觀點認為,民營企業是合法的經濟實體,有私人投資,私人經營,私人投資收益,私人經營風險。另壹種觀點認為,與國有企業相比,按照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國有民營企業和民營民營企業。國有和私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承租人按市場經濟要求籌集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和風險。私營企業是指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