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規範本市明碼標價商品房銷售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明碼標價商品房銷售專項檢查的通知》(發改價格[2065 438+06]2329號),市物價局結合本市實際,組織開展了全市明碼標價商品房銷售專項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查處以下行為:
(壹)商品房銷售不明碼標價,不在交易場所明碼標價的;
(二)按規定實行“壹套壹標”;
(三)未壹次性公開全部待售房屋的;
(四)商品房交易和產權過戶等代收代理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的;
(五)信息不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及其他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因素的;
(六)采取多種方式明碼標價,標價內容不壹致的;
(七)在標價和宣傳費之外加價,收取其他未予標明的費用;
(八)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商品房的其他行為。
抽查采用壹般抽查方式進行隨機抽查。
抽查主要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2號)
(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規定》(548號[2011])
(3)《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滬發改杜佳006號[2011])。
抽查結果分析從檢查結果看,抽查對象總體情況明顯好轉,但也存在以下問題:
1,個別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銷售中心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2.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公示每套房屋的登記房源數量和登記房源實際平均成交價格;
3.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的樓盤基本信息和房價信息標註不全;
4.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公布相關收費項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