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宏源證券。年費600元,對場外交易(電話委托、網上交易、遠程交易)40萬元以下的中小散戶實行。
2.川財證券。0.27‰,限電話委托交易。400元開場費。
3.金鑫證券。5月1-7月31所有客戶免傭金。3個月後按累計交易金額分期收取,超過654.38+0萬元的客戶協商收取。
4.國泰君安。根據當地市場情況,對不同資金規模和交易規模的客戶以及不同交易方式的客戶,應采取不同的定價策略。對現場客戶、機構客戶、重要大戶通過壹對壹協商確定最高傭金標準,原則上不低於1.5‰,對網上交易客戶原則上不低於1.5‰,對電話等非現場客戶原則上不低於2‰。
擴展數據: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明確指出:
“第六條。各證券公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傭金收取標準,報公司註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營業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營業地物價部門和營業地稅務部門備案,並在營業地公布。證券公司在完成上述備案和公布程序後,方可變更傭金收取標準。
第七條。證券公司違反本通知規定向投資者收取傭金,或者未及時向證券監管部門、稅務機關報告收取傭金的方式,或者未及時在營業場所公布收取傭金的方式,或者未按照公司披露的收取傭金的方式收取傭金的,中國證監會及相關價格、稅務機關將依法查處。"
根據前述法律法規的規定,證券公司可以自行制定統壹的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也可以授權證券營業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傭金收取標準。壹般來說,證券公司或證券營業部可以根據機構、個人和其他客戶的證券交易量和交易方式的不同,以及對營業場所、硬件設備、通信資源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傭金費率。但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也為了讓投資者更容易知道自己在做什麽,證券公司不能簡單地設定壹個傭金浮動區間(比如在2‰~ 3‰之間),而必須制定壹個明確的傭金收費標準,讓每壹個投資者在從事每壹筆證券交易之前,提前計算好證券交易的傭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