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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報告的形式和要素

審計報告是指具體承辦審計事項的審計師或審計組織實施審計後,向其委托人、授權人或其他法定報告對象提交的關於審計工作結果的書面文件。以下是由yjbys收集的內部審計報告的形式和基本要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歡迎閱讀!

審計報告是指具體承辦審計事項的審計師或審計組織實施審計後,向其委托人、授權人或其他法定報告對象提交的關於審計工作結果的書面文件。它是審計工作和結果的綜合反映,是反映審計結果的主要形式。不同的審計主體、不同類型的審計業務、不同的報告對象,其審計報告的性質、內容、編制方法和法律效力是不同的。

內部審計報告是指審計人員根據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就被審計事項作出審計結論、提出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的書面文件。內部審計報告作為內部審計活動的最終結果,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和內部控制進行評價,並提出改進建議。內部審計報告是內部審計活動結果的體現,是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組織管理層和其他相關方溝通的媒介,是內部審計活動為組織增值、促進組織規範和實現組織目標的重要手段。

壹,內部審計報告的質量要求

內部審計報告的編制應符合以下要求:

(1)實事求是、公正地反映被審計項目的事實,包括經營狀況、財務管理、會計處理、制度執行的有效性等。

(2)要素齊全、格式規範,完整反映審計中發現的重要問題;

(3)邏輯清晰,用詞準確、簡潔、易懂,不允許制造意思上的分歧和歧義;

(4)充分考慮審計項目的重要性和風險水平,關註重要事項;

(5)對被審計單位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水平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或缺陷提出可行的改進建議,以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二、內部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正式要素)

內部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應包括標題、收件人、正文、附件、簽名和報告日期等。

(1)標題

內部審計報告的標題應反映審計項目的性質,力求簡潔方便,有利於歸檔和檢索。標題通常包括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項目(類別)、審計期限和審計報告。當然,正規的審計報告也會直接用審計報告作為標題。

(二)收件人

內部審計報告的接收人應當是對審計項目負有管理和監督責任的人。接受者可以是被審計單位的適當管理層、董事會或其下設的審計委員會或組織中的主要負責人、最高管理層、上級主管部門等。內部審計人員應考慮組織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方法的差異,並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審計報告的適當接收人。在內部審計實施過程中,如果集團公司規定內部審計報告需要被審計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有關當事人簽字,那麽簽字人都是報告接收人,壹份審計報告前後傳遞或報告給兩類接收人兩次,審計報告在被審計單位簽字時往往更名為審計通知書。

(3)文本

內部審計報告正文是審計報告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審計概述、審計依據、審計發現、審計結論、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審計結論和意見必須出現在報告中,但審計報告不壹定形成審計建議。定期審計報告會指出審計範圍、審計重點等內容,明確報告的信息來源和審計證據的充分可能性。

(4)配件

附件是補充審計報告正文的文字和圖表。附件應包括對審計過程、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的反饋等的具體說明。比如審計過程中稅務問題的計算分析程序;審計發現的詳細記錄和說明;被審核單位全體員工的反饋等。

(5)簽名

內部審計報告應當由集團公司主管內部審計機構蓋章,並由審計機構負責人、審計項目負責人及其他授權人員簽字。

(6)報告日期

內部審計報告的日期壹般為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批準的日期,但在下列情況下需要使用相關日期。由於機構負責人采納了部分修改意見,經機構負責人批準後,內部審計人員發現被審計單位存在新的重大問題或內部審計報告存在重大過失。現場審計人員通常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就具體問題與審計機構負責人進行匯報或溝通,達成壹致後再出具審計報告,避免了相關日期的變更和不確定性。

(七)其他事項

內部審計報告應當說明內部審計是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的,如有不遵循準則的情況,應當做出說明和解釋。內部審計報告應說明該報告是對被審計單位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合理保證,與社會審計報告有質的區別。

三、內部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必備要素)

內部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審計概述、審計依據、審計發現、審計結論、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

(1)審計概述

審計概述是對內部審計項目總體情況的介紹和說明,壹般包括審計目標、審計範圍、審計內容和重點、審計方法、審計程序和審計時間。

(2)審計依據

審計依據是內部審計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內部審計準則。內部審計報告應當說明內部審計是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的,如有不遵循準則規定的情況,應當作出說明或解釋。集團公司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委托和交辦的審計活動,將直接說明委托單位、審計範圍和目標,並形成內部專項審計報告。

(3)審計發現

審計發現是指在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進行審計的過程中發現主要問題的事實。內審報告應說明發現的事實的具體情況、遵循的標準、事實與標準的差異、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原因,如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654.38+0萬元,對公司商譽和品牌造成嚴重負面影響,造成客戶流失等。

(4)審計結論

審計結論是根據查明的事實,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做出的評價。內部審計人員提出的結論可以是對業務活動或內部控制的綜合評價,也可以局限於對某些業務活動和內部控制的評價。如有必要,審計結論還應包括對優秀業績的肯定。引入全面風險管理的企業集團通常擁有良好的風險控制體系,如通過企業OA系統循環內部審批信息,傳遞內部文件和文本,采用完整的ERP系統優化,再造會計流程和會計控制體系,實施預算控制,通過信息技術加強合同管理等。,企業的績效考核或關鍵指標考核可以使被審計對象向內部審計人員書面報告。健全的風險管理會使獨立審計人員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並根據實際經營成果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予以肯定,最終形成內部審計報告獎勵或表揚。

(五)審計意見

審計意見是對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的處理意見。審計意見的權威性取決於組織的適當管理層對內部審計機構的授權。集團審計的委托單位通常根據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規模、總收入、人員狀況等指標在集團中所占的比重,給予適當的授權。常規審計往往是完全授權,即100%授權,可以有效的現場處理審計問題。

(6)審計建議

審計建議是針對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的改進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建議。例如,如果需要對現有系統進行全部或部分更改,審核建議可以包括改進方案設計、方案實施的要求、方案實施效果的預測、不實施改進方案的後果分析。面對企業管理的真空,審計人員會代表集團提出壹些管理專業建議,就像社會審計的管理建議壹樣,事後會成為企業的規章制度,體現內部審計與企業管理資源的整合。

四。內部審計報告的編寫、審查和提交

審計組或審計人員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應及時編制審計報告,並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有異議的,審計項目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當進行核實,必要時修改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經必要修改後,連同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提交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審閱。

內部審計機構應將審計報告提交給被審計單位和組織的適當管理層,並要求被審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實施糾正措施。

已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重要錯誤或者遺漏的,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及時更正,並將更正後的審計報告提交給原審計報告接收人。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及時將審計報告歸入審計檔案,妥善保管。留存的內部審計報告有時會成為社會審計人員的參考,更多時候是企業集團關鍵決策和決定的重要依據。

動詞 (verb的縮寫)內部審計報告示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2015定期審計報告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團)營銷中心:

根據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受集團公司審計中心委托,我們對ABC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進行了例行審計。我們審計了2015年10月至2月的登記賬目、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分行執行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各項風險控制。我們的評價標準是相應的國家法律法規和質量技術要求,以及集團公司和集團審計中心關於分公司管理和全面風險控制的規定,包括集團公司平衡計分卡同期財務利潤考核指標、集團公司整體財務和質量管理指標等。本次審計的重點是:銷售和收款周期的分公司應收賬款及其他相關賬目審計,采購和付款周期的分公司應付賬款及固定資產審計,生產和庫存周期的分公司存貨審計,薪酬業務周期的分公司應付職工薪酬審計。

我們的審計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的規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集團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會議決定》、《集團審計中心關於分支機構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和文本文件。

我們進行了詳細檢查、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重新計算和重新操作,並獲得了充分的證據。主要問題如下:

1.與秦皇島經貿有限公司、天津上中科技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期末余額有誤,不符合應收賬款真實、正確和在財務報表中公允列報的要求;

2.應付長沙物流有限公司賬款已達3年賬齡,審計執行外部函證未回復,存在虛報運費風險。該應付賬款總額為35000元,符合審計重要性原則;

3.2015年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64號公告和財稅201475號文件精神,該分公司未對賬面價值低於5000元的固定資產進行壹次性攤銷。

4.公司自產產品在分公司庫存表中未標註生產日期,20%產品出廠6個月後未對外銷售,庫存表無分公司負責人簽字;

5.分公司業務員王強在計算165438+10月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金額時出現錯誤,沒有扣除公司代扣代繳的五險壹金。

我們認為,該分行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會計處理業務有待進壹步規範,防範財務風險和操作風險的能力有待加強。

我們決定如下:

1,上述1、3、4、5問題應及時糾正,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由財務總監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

2.分支機構負責人和分支機構財務負責人將陪同審計組到賬簿顯示的債權人地址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如果查實是虛構債務行為,對直接責任人或指使負責人依據國家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分公司負責人、財務主管扣除當月績效獎金,並作出書面深刻檢查。通報批評,全集團公司。

我們建議:

1.分公司負責人在協助完成本次外部調查後調離ABC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經理崗位,分公司財務主管調任ABC有限公司(集團)總部;

2.集團財務中心對賬管理由半年度改為月度;

3.每季度對分行進行績效審計,並按時將財務指標數據抄送集團審計中心。

附:

1,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審計工作底稿

2.ABC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反饋意見說明

3.ABC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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