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的金融中介機構,是金融體系的壹部分。金融服務(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行業)與此相對應。金融中介還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也指貸款機構,向客戶財務周轉的公司提供貸款,利率相對高於銀行,但由於不需要復雜的文件證明,客戶貸款更方便。
根據不同的標準,金融機構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類:
第壹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就是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是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
第三類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保險公司、城市信用社、證券公司(投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根據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可分為金融監管機構和受監管的金融企業。比如,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所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管理。
3.根據能否接受公眾存款,可分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和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主要以存款的形式向公眾借貸,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保險公司、信托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和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不得吸收公眾儲蓄存款。
4.根據是否承擔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
由政府投資,按照政府的意圖和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不承擔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3]
5、根據是否屬於銀行體系,可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出資的國家性質,可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國別也可分為國內金融機構、國外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6.中國的分類。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代碼》(以下簡稱代碼),從宏觀層面統壹了我國金融機構的分類標準,首次明確了我國金融機構的範圍,明確了各類金融機構的具體構成,規範了金融機構的統計編碼方式和方法。
代碼中的金融機構分類:
1.貨幣當局:1。中國人民銀行;2.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督機關: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銀行存款金融機構:1。銀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合作社);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合作社);4.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5.金融公司。
四。銀行業非存款金融機構:1。信托公司;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金融租賃公司;4.汽車金融公司;5.貸款公司;6.貨幣經紀公司。
動詞 (verb的縮寫)證券行業金融機構:1。證券公司;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期貨公司;4.投資咨詢公司。
不及物動詞保險金融機構:1。財產保險公司;2.人壽保險公司;3.再保險公司;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5.保險經紀公司;6.保險機構;7.保險損失評估公司;8.企業年金。
7.交易結算金融機構:1。交換;2.登記結算機構。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興金融企業:1,小額貸款公司;2.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3.綜合金融服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