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熟悉微軟的比爾蓋茨、臉書的馬克紮克伯格、騰訊的馬花藤和阿裏巴巴的創始人馬雲,但像蘋果這樣的創始人被自己的公司解雇是很特殊的。1976年,史蒂夫·喬布斯、史蒂夫·沃茲尼亞克和羅文壹起創立了蘋果公司。羅文擁有10%的股份,但公司成立不久,羅文就賣掉了自己的股份,退出了蘋果。1980,蘋果電腦股價壹路上漲。沃茲尼亞克感受到了同事們的努力,將自己近三分之壹的股份低價賣給了同事。後來蘋果1980上市,460萬發行股票壹夜售罄。到1985,蘋果董事會將幾代產品的失敗歸咎於喬布斯,並將他驅逐出公司。喬布斯壹怒之下賣掉了蘋果的所有股份(象征性地留了壹股)。後來因為喬布斯的再度出現,蘋果才有了現在的規模和市值。同年,沃茲尼亞克也離開了蘋果,創辦了自己的公司。在蘋果的發展過程中,CEO換了很多次,隨著融資和股權的變化,蘋果的股權變得非常分散。喬布斯去世前,他在蘋果的股份只有0.6%,是蘋果最大的個人股東,所以蘋果沒有首富。
作為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蘋果沒能產生首富的主要原因是蘋果股權過於分散。
根據通達軟件顯示的蘋果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蘋果第壹大股東為美國領航集團,持股比例為6.50%;第二大股東為貝萊德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例為4.33%;第三大股東為SSgA財富管理公司,持股比例為4.00%;第四大股東為富達管理研究公司,持股比例為2.64%;第五大股東是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持股2.60%。
前五大股東合計持股比例為20.07%。很明顯,蘋果股權分散,公司沒有控股股東。
另外,蘋果前十大股東都是機構投資者,沒有個人持股。以股神巴菲特為例。我們在計算巴菲特的個人財富時,需要計算他在蘋果的股份市值如下:蘋果市值x伯克希爾持有蘋果股份的比例x巴菲特持有伯克希爾股份的比例。也就是說,蘋果的市值雖然高,但也不可能壹直保持小百分比的倍數增長。
除了機構,個人持股呢?
資料顯示,蘋果最大的個人股東是阿瑟·萊文森(Arthur levinson),他於2011接替喬布斯出任蘋果董事長,持股比例為0.03%,第二大個人股東是CEO庫克,持股比例為0.02%。按照蘋果目前9025億的市值,我們分別計算這兩個人的價值。萊文森的是2.7億美元,庫克的是654.38美元+0.8億美元。按照目前的匯率,萊文森持有的蘋果股票市值為654.38+0.785億元,庫克為654.38+0.1.90億元。目前福布斯全球富豪榜首富比爾·蓋茨的個人財富為860億美元,折合人民幣5685.46億元。
所以蘋果雖然市值高,但由於股權分散,壹直沒能創造出世界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