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重組的基本套路對於具體的上市公司來說,進入破產重組的原因五花八門,但要解決的問題是共同的。核心問題是解決上市公司的重債問題,同時解決上市公司的壹些監管問題,主要包括大股東和關聯方的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對賭業績補償等。市場上常見的重組方式是公司將股本按壹定比例轉讓給原股東,用這些增量股份解決公司的債務和標的問題。大股東取得的股份轉讓:
1)壹般是直接轉讓給上市公司,這些股份可以直接以債轉股的形式補償給公司的債權人,以減少公司的債務或者轉讓給外部投資者,以獲得資金推動公司的重組;
2)同時,如果存在資金占用或違規擔保等監管問題給公司造成損失(這些問題基本都是大股東造成的),相應的股東也會將這些轉讓的股本中的壹部分轉讓給公司進行監管,上市公司將利用這些股份將現有債權人轉化為債務或轉讓給其他第三方進行投資,以獲取財務資源;
3)上市公司業績對賭需要補償的,也適用上述方法。但由於業績對賭而轉讓給上市公司的轉股股份,壹般用於註銷,但也可以轉讓給公司對現有債權人進行債轉股或轉讓給其他第三方進行投資,以獲得財務資源完成上市公司的重組。對於持有流通股的小股東,全部或大部分轉讓給上市公司進行債轉股補償債權人或轉讓給第三方投資者;給自己留壹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