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為資本的公司,其股東以所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誕生於18世紀的歐洲。
必須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實行內部管理,對外代表公司。這些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
擴展數據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定人數。舉個例子,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任何人繳納股份後都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
(五)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
(6)公司賬目必須公開,讓投資者了解公司。
(7)公司的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繁雜。
可見,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壹個人能否成為公司的股東,取決於他是否交了股款,買了股份,而不取決於他與其他股東的私人關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迅速、廣泛、大量地集中資金。
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雖然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資本也是分股的,但是這些公司並不公開發行股票,股票也不能自由轉讓。在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以狹義的股份公司是指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