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宣傳,制定計劃
在這壹階段,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組織宣傳動員。黨(總)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加強輿論宣傳,使換屆選舉工作深入人心。召開全體黨員(包括本單位有組織關系的退休黨員)和群眾參加的大會,讓黨員和群眾了解“直選”的意義、方法和步驟,動員黨員和群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基層黨支部領導班子的換屆選舉活動。動員會議可與組織註冊階段會議同時召開。會上將部署“組織推薦、黨員群眾推薦、個人推薦”的主要內容。
2.請示,宣傳。黨(總)支部委員會向局黨委提出換屆選舉要求。請示內容包括換屆選舉的時間安排、新壹屆基層黨(總)支部委員會委員的職數、候選人的資格條件和推薦範圍。經局黨委批準後,對新壹屆黨(總)支部委員會委員的任職條件、職數和推薦人選範圍進行張榜公布。
3.成立領導小組。召開黨(總)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黨支部領導參加),向局黨委通報關於黨(總)支部換屆選舉的批復,成立選舉領導小組,明確落實“普選、直選”的工作步驟和具體日程。同時通知外出黨員參加換屆選舉的人員,統計參加推薦的人數,確保黨員出席率不低於80%。
(二)組織報名,民主推薦。
在這壹階段,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以召開會議(可與宣傳動員會合並)和在公示欄發布信息的形式,在報名階段向黨員和群眾告知組織推薦、黨員群眾推薦和個人推薦的程序、形式和時間要求,組織報名和推薦。各單位黨組織根據擬設職位的要求和條件,對報考人員和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然後確定民主推薦人選,擬定推薦人選名單。
2.執行推薦並宣布投票結果。召開推薦會時,黨員參加人數應達到80%以上,並有壹定數量的群眾代表參加。最後壹位黨(總)支部書記作了黨(總)支部工作報告,黨員中的群眾對黨(總)支部班子工作進行了點評。發出《新黨(總)支部委員初步候選人推薦表》,黨員群眾推薦新黨(總)支部委員初步候選人。推薦可以采取集中推薦投票、指定地點投票和流動票箱投票的形式。每份推薦表推薦的人數不得超過擬設委員的職數。被推薦的候選人名單和新的支部委員會的資格將與推薦表壹起發出。局黨委根據情況進行組織推薦,組織推薦的範圍主要是今年跨地區、跨單位交流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推薦後,選舉領導小組將進行總結,並邀請壹些黨員進行監督。匯總後,由黨(總)支部公布推薦票。
3.確定並公布初步人選。根據推薦票數,確定初步候選人。初步候選人數比職位數多20%以上。初步候選人名單報局黨委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不願被推薦擔任黨內職務的,可從推薦人員中選擇,按得票多少確定。換屆選舉領導小組應將推薦對象的推薦票上墻公布,並公布經局黨委審查確認的初步人選。
(三)考察評價、公示候選人
在這壹階段,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考察並確定候選人。局黨委成立考察組,通過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式,對黨(總)支部委員初步人選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形成綜合考察材料。同時,根據綜合考察評價情況,提出比黨組(總支)成員多20%的人選,報局黨委批準。
2.公示候選人。各單位黨(總)支部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對局黨委批準的人選進行審核,並上墻公示。公示時間壹般為五天。
3.候選人介紹。可以通過宣傳欄等形式,有組織、集中地介紹考生的基本情況。
(四)正式選舉,報請批準。
在這壹階段,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制定選舉辦法,打印相關選票。各單位換屆選舉領導小組根據《中國基層組織選舉暫行條例》制定選舉辦法(草案)。《選舉辦法(草案)》包括選舉辦法的依據、候選人產生的程序、選舉名額、選舉程序以及投票、監票和計票方法。同時,根據不同的選舉模式,印制黨(總)支部大會選舉委員、書記、副書記的選票;確定應出席黨(總)支部選舉會議並有投票權的黨員人數。
2.召開黨員大會,組織正式選舉。會議由換屆選舉領導小組主持,邀請民主黨派人士和群眾代表參加。領導小組組長或局黨委派人宣布局黨委對黨(總)支部委員正式候選人名單的批準。宣讀並通過黨(總)支部委員會和監票人的選舉辦法。
根據選舉模式,選舉可以采取包括委員、書記和副書記在內的壹次選舉,也可以采取先選舉委員,然後由全體黨員直接選舉書記和副書記的二次選舉。委員選舉必須采取差額選舉,提倡書記、副書記差額選舉。組織投票、計票和宣布選舉結果。
為了體現選舉工作的嚴肅性,突出會場的莊重和整潔,壹般黨員大會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開幕式唱國歌,閉幕式奏國際歌;
大會設立主席臺,候選人在臺上就座;
會場要設置標識,突出主題;
會場要有黨旗或黨徽,黨徽上要掛10紅旗。
座位安排要有序,黨員和群眾代表要分開,便於統計;
會前預備會期間要有黑板進行現場演示或培訓,讓黨員特別是退休黨員明白寫票的方式。
3.報道選舉並回復選舉結果。選舉結束後,黨(總)支部應及時向局黨委報告選舉情況。局黨委匯總後,對各黨(總)支部選舉結果進行了統壹回復。
4.明確團隊分工,做好選後工作。新壹屆黨(總)支部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明確分工,討論制定新壹屆黨(總)支部任期目標,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及時向局黨委提交黨支部換屆選舉總結材料,做好文件材料歸檔工作。
四、黨組織的黨員人數和書記、副書記。
本次換屆選舉,黨員人數在50人以上的黨支部需要設立總黨支部的,由各單位黨支部書面申報,經局黨委同意後,按照公選、直選的要求產生新黨員。
黨組織成員人數由現任黨組織提出,報局黨委批準。原則上如果成立黨委,成員人數為5-7人,書記1人,副書記1人。設立黨總支的,人數為5人,書記1人,副書記1人;建立黨支部的地方,黨員人數為3-5人,壹般有1個書記。其中,黨員人數不足10人的黨支部,可以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1個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