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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具體的企業來說,並不是每壹種競爭力都同等重要,而只是R&D中的壹兩個環節,設計、制造、營銷、服務等。,能使企業保持長期競爭優勢,獲得穩定的超額利潤,明顯優於競爭對手且難以被競爭對手模仿,能不斷提高客戶價值,使企業獲得可持續發展的競爭力,是企業最關鍵的競爭力,即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又稱核心能力。
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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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具有以下特征:壹是在顧客價值方面,能夠對顧客所看重的價值——顧客的核心利益做出關鍵性貢獻;第二,在差異化優勢方面,能夠在競爭中表現出自己的獨特性,而這種獨特的競爭對手很難模仿或者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包括時間成本);再次,在擴展性方面,能夠不斷開發新的產品和服務來滿足客戶需求,具有蓬勃而持久的發展活力。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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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0年5-6月的《HBR》雜誌上,普拉哈拉德和哈默爾發表的《企業核心競爭力》壹文首次明確提出了“核心競爭力”的概念。他們認為核心競爭力是企業中的集體知識,特別是關於如何協調不同的生產技能和整合多種技術的知識...它是溝通、寬容和跨越組織界限的高度承諾。
此後,人們對這壹概念進行了多方面的拓展、理解和界定。Mever和Utterback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指企業的研發能力、制造能力和營銷能力,是在產品族創新的基礎上將產品推向市場的能力。勒納德-巴頓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使企業與眾不同,給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知識體系。
麥肯錫公司(Mckinsey&Company)中國首席代表奧格登先生說:“所謂核心競爭力,就是壹個公司即使沒有整體競爭優勢,也能通過幾項關鍵技術或幾個知識領域成為最成功的公司的思想。”
國內很多刊物對核心競爭力也是眾說紛紜。總的來說,“形異質同”可以概括為: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競爭力中最基本的競爭力,能夠使整個企業保持長期穩定的競爭優勢,獲得穩定的超額利潤。是企業將技能資產和運營機制有機整合的自組織能力,是企業實施內部管理戰略和外部交易戰略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