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凈資產是指企業的總資產減去負債。會計上的凈資產也叫所有者權益。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剩余權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余額,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公司的凈資產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1,實收資本,即投資者的原始投資;
2.資本公積,即企業收到的資本溢價和捐贈;
3.盈余公積是指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4.利潤分配後的留存收益,即未分配利潤。
總資產是指壹個經濟實體所擁有或控制的能夠帶來經濟利益的全部資產。凈資產屬於企業,可以自由支配,擁有現有所有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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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九條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應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列示。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界定和列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壹)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在資產負債表上,資產應按其流動性分類列示,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具有特殊性的,應當根據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2)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計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上,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類列示,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負債具有特殊性的,應當根據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3)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者權益應當按照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分項列示。《公司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以增資為目的公開發行股票,應當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