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單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費用管理,保障單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投入,建立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投入長效機制,制定本細則。
1.2的適用範圍和效力
本制度適用於上海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單位。
1.3縮寫和定義
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費用:指單位按規定標準從成本中提取,專門用於改善和提高本單位或項目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條件的資金。
1.4本次調整內容
本制度的格式是在總行2012發布的《安全投入保證金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行調整,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2.責任和授權
集團,工業集團
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單位主要負責人
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投入。
本單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職能部門
負責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年度預算計劃。
單位財務部
在編制本單位年度財務計劃時,負責保證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投入。
3.文件的主要內容
3.1壹般要求
3.1.1單位應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條件的資金投入,由單位決策機關或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
3.1.2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項用於完善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相關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據實在成本中列支,禁止擠占或者挪用。
3.1.3單位應當優先使用清潔能源,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汙染物排放量低的技術和設備,以及廢棄物綜合利用和汙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淘汰嚴重汙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禁止使用嚴重汙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
3.2管理
3.2.1單位對安全生產和環保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安全生產和環保職能部門會同生產、設備、人事等相關部門編制安全生產和環保投資計劃,確定安全生產和環保費用預算。
3.2.2本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費用應進行專賬核算;當年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費用不足的,按正常費用渠道列支。
3.2.3根據職業病防治的要求,職業病危害防治、作業場所衛生檢查、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3.2.4本單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投資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應明確相關責任人和部門。該計劃應包括項目內容、預算、實施計劃、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