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資質標準:
第壹,企業信用能力
1,企業註冊資本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建築業企業近三年繳納的營業稅在5000萬元以上。
4.法人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都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項目管理經驗。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和壹級註冊建造師或註冊工程師資格;主持過兩個以上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要求的代表性項目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性項目或合同金額2億元以上的總承包項目的技術工作。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和註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擁有註冊壹級建造師(壹級項目經理)50余人。
5.企業具有符合本類別相關的工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擁有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
2.近三年企業科技活動經費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擁有3項以上國家級施工方法;近五年內擁有工程建設相關專利3項以上,能夠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壹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或主編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
5.企業建立了內部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臺,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和數據交換的網絡化;企業外部網站已經建立並開通;利用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人事管理系統和工程設計相關軟件實現檔案管理和設計文件管理。
四、代表項目業績
近五年承擔過下列五項工程中的兩項以上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電站累計裝機容量500萬千瓦以上;
2、單臺機組容量60萬千瓦,或兩臺機組單機容量30萬千瓦,或四臺機組單機容量20萬千瓦的整體工程;
3、單臺容量90萬千瓦以上核電廠核島或常規島整體工程;
4、330千伏以上輸電線路500公裏;
5.電壓等級在330千伏以上的四個變電站。
壹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五年承擔過下列五項工程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的工程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電站累計裝機容量大於1.5萬千瓦;
(二)60萬千瓦機組,或者30萬千瓦機組兩臺,或者20萬千瓦機組四臺;
(3)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核電廠核島或常規島總體工程;
(4)330千伏以上輸電線路300公裏或220千伏以上輸電線路500公裏;
(5)33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站2座或22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站5座。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經驗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建設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首席經濟師有高級職稱。
企業中具有職稱的工程師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2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5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00人。
企業擁有至少20名壹級資質的項目經理。
3.企業註冊資本7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84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在2.5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標準:
1.近五年內,企業承擔過下列四項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工程的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電站累計裝機容量大於1萬千瓦;
(2)兩臺單機容量20萬千瓦或四臺單機容量654.38+10萬千瓦的整體工程;
(3)220千伏或110千伏以上輸電線路400公裏;
(4)22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4座變電站或1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6座變電站。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建設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中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工程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0人。
企業具有二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不少於15人。
3.企業註冊資本4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48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超過1.5億元。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三級資質標準:
1.近五年內,企業承擔過下列四項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工程的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電站累計裝機容量50萬千瓦以上;
(2)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上機組總體工程;
(3)單機容量65438+萬千瓦以上的兩臺機組整體工程;
(4)110千伏以上輸電線路500公裏工程;
(5)1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4座;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電力工程管理經驗;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建設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中具有職稱的工程師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8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5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
企業具有三級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不少於6人。
3.企業註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4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範圍:
超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的總承包、設計和開展工程總承包及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航道、水利水電等任意1特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和兩個壹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可以承擔上述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並具有相應的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開展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建築施工、礦山、冶煉、石化、電力等領域任意1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兩項壹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後,可承擔上述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並具有相應的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開展施工圖設計業務。
4、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壹類企業:單項合同金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各類火電廠(含煤、氣、燃料)、風電廠、太陽能電廠、核電廠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輸電線路和變電站的總承包。
二類企業:可承擔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220千伏及以下輸電線路、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機容量654.38+萬千瓦及以下機組、654.38+065.438+00千伏及以下輸電線路、單個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同電壓等級變電站的工程施工總承包。
註:電力項目包括火力發電廠、核電站、風力發電廠、太陽能發電廠和輸變電工程。根據企業施工業績,相應限制承包工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