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聖徒
譚卓(1984年9月26日-2009年5月7日),湖南省長沙市寧鄉縣人,家中獨生子。2002年,譚卓以優異的成績考入浙江大學通信工程專業。2006年,譚卓畢業後,在杭州易賽通信有限公司工作,擔任硬件工程師。
肇事者
胡斌,20歲,杭州師範大學體育系大二學生,杭州首屆卡丁車大賽冠軍。
通過媒體調查和網友人肉搜索,人們發現肇事者是杭州當地富商的兒子,有多次超速違法犯罪記錄。
事件進展2009年5月7日晚8時許,譚卓在浙江杭州文兒西路被胡斌駕駛的改裝三菱藍瑟Evolution IX跑車撞上,送至120後死亡。目擊者稱,譚卓被撞出約5米高,然後重重摔下20米遠,可能當場死亡。當天,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網友發現肇事者QQ仍在更新,於是質疑肇事者是否被及時抓獲。
5月8日,杭州交警召開新聞發布會,提到“當時車速是70碼(註:其實應該是‘km/h’),引發公眾不滿。當天晚上,杭州市民和浙大學生自發走上街頭,為譚卓舉行追悼會。5月10,譚卓追悼會舉行。當天,杭州警方承諾將秉公辦案。
5月11日,杭州警方承認肇事者存在違法超速行為。據杭州媒體報道,杭州市市長表示,此事令人發指,應該嚴懲。5月12日,壹些在杭的NPC代表和CPPCC委員也發表聲明對此事表示關註。
5月13日,杭州市政府澄清,肇事者胡斌的摩托車賽同伴翁振華不是市政府領導的兒子。本案涉案車輛的超速和車輛改裝情況將由專業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判斷。5月14日,杭州飆車事故鑒定完成,專家稱“車速肯定不是70碼(註:實際應該是‘km/h’)”。當天,杭州市公安局向媒體發布交通事故鑒定報告,認定事故車輛在事故路段的車速在84.1 km至101.2 km之間,事故車輛的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大燈、懸架、輪胎及輪輞、車身內飾等在原車型基礎上進行了改裝或部分改裝。但該鑒定報告的可信度遭到網友質疑,受害人父親拒絕在鑒定報告上簽字。與此同時,杭州公安局發言人證實,胡斌仍被拘留。
5438+5年5月6日,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檢察院提請逮捕令,認定胡斌負事故全責。同時,杭州警方也就早前的70碼聲明向公眾道歉。
5月16日,譚卓家屬決定暫時不對鑒定報告提出異議。5月20日晚,杭州警方宣布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同日,胡斌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被害人譚卓家屬已與加害人達成協議,譚卓父母已獲得賠償1130000元。
7月20日下午3點半,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5?6?17”交通肇事案壹審公開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的親屬、被害人譚卓的親屬、前同事等社會各界60余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城市道路上嚴重超速駕駛機動車(註:經鑒定胡斌當時車速在每小時84.1至101.2公裏之間),致壹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斌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報警並在現場等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義務。而且刑法已經把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行為規定為加重情節。根據法律規定,事故發生後報警並在現場等待的行為不應重復評價為自動投案,故不能認定被告人胡斌是自首。被告人胡斌在犯罪後雖未逃避法律追究,但其親屬能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但是,胡斌無視交通法規。作案時駕駛非法改裝車輛在城市主幹道上嚴重超速行駛,有時沿途追尾,在人口密集區人行橫道發生事故並致人死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情節嚴重,應予嚴懲。但被告人胡斌的行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的具體規定,沒有法律依據認定其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編輯此段]爭議與評論杭州交警根據肇事者和同伴的陳述初步認定事故車輛時速僅為70公裏,並控制媒體報道,導致譚卓事件在2009年立即成為網絡熱點。與此同時,行為人胡斌究竟應該以交通肇事罪起訴,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也引起了公眾和法律界的爭議。也有媒體認為,利用公眾壓力不利於司法公正。央視主持人白認為,這不是壹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而是行為與法律的碰撞。有媒體擔心,輕判會導致壹系列悲劇。有媒體認為,這壹事件的核心問題是公共權力無法受到輿論的監督和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