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般情況下,母公司和子公司是通過有限責任原則設立的法律上獨立的法人實體,互不承擔法律責任。母公司出資不到位或者母公司與子公司約定對子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子公司是獨立的公司,其經營活動與母公司無關。子公司破產時,只要母公司不與子公司混同,母公司僅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但如果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負債或資產損失有不當幹預或影響,則可能需要承擔責任,包括子公司的高級管理層。全資子公司是指只有壹個法人股東的公司。即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可以獨立參與對外經營活動。母公司要麽是全資擁有,要麽是子公司擁有多數股權。全資子公司是中國和中國改革開放過程中的特殊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