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關聯交易的動機和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控股股東利用不公平關聯交易進行盈余管理,向上市公司“輸送”利潤。
根據我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增發股票、上市交易和債券等。
都需要達到壹定的利潤指標。為了幫助上市公司獲得融資資格或擺脫“ST”、“PT”的標簽,控股股東往往通過與上市公司的壹系列不公平交易,達到為後者“輸血”的目的。采用的主要手段包括:
以明顯高於或低於市場價格的方式購買、出售或轉讓資產;關聯企業之間或最終通過第三方與關聯企業簽訂虛假購銷合同,人為擡高上市公司銷售額和利潤;以委托經營或委托運作的方式收取固定回報;通過收取管理費和分攤相同的費用來調整利潤。
控股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無償拖欠上市公司貨款。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通過股票發行和配股募集的資金應當按照招股說明書的用途使用。但現實情況是,這些資金往往被控股公司挪作他用。上市公司成了母公司的“提款機”,成了母公司從股市融資的工具。另壹方面,在上市公司與母公司的關聯交易中,母公司拖欠上市公司貨款而不支付逾期違約金的情況也非常嚴重。
控股股東往往利用手中的控制權,通過壹條地下通道(即“隧道”),將資產和利潤從上市公司轉移出去,最終“掏空”上市公司。
主要手段包括:高價出售原材料給公司,低價購買其產品;利用關聯交易異常定價的最初動機是在不合理的商標等無形資產向上市公司收費時避稅。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定價避稅,壹方面利用不同企業和地區稅率和減免稅條件的差異,將利潤
轉讓給低稅率或減免稅的關聯企業;另壹方面是將盈利企業的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整個集團的稅負。上市公司不公平關聯交易的經濟後果上市公司與關聯方的不公平關聯交易違反了市場公平交易和誠信原則,主要後果如下:
(壹)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發展。
對於利益輸送型關聯交易,雖然能夠使上市公司在某壹階段創造或保持較好的經營業績,但中小股東似乎也從中享受到了額外的利益。但也使得上市公司失去市場獨立性,過於依賴關聯企業的支持,上市公司抵禦外部風險的能力不斷減弱甚至最終喪失。當大股東無力自保,挾持上市公司時,上市公司業績隨時可能陷入低谷,甚至出現大幅虧損。更為嚴重的是,當控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大量資金,拖欠貨款,利用劣質資產在上市公司套現,轉移上市公司利潤時,對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了致命打擊。
(2)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中小股東對公司的經營影響不大,他們的利益也是最脆弱的。比如上市公司母公司利用其融資套現,募集資金後再通過關聯交易將資金轉出上市公司;又如,母公司將其部分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而不管這些資產是否對其有利;再比如,上市公司為了保證股份分配,通過虛假銷售、虛增利潤等手段捏造業績,這是對小股東的欺騙和侵害。
(3)不公平關聯交易可能侵害債權人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其資產是承擔對外責任的唯壹保障。如果關聯企業通過關聯交易侵吞公司資產或利用公司為其債務擔保,會使公司資產減少或處於高風險狀態,從而使債權人的債權得不到保障。
(四)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原國有企業改制為股份公司並上市後,保留了大量非流通國有股。在企業重組和並購的浪潮中,國有股轉讓是壹種常見的方式。在壹些產權轉讓交易中,價格明顯過低,會明顯損害國家利益,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此外,壹些國企作為控股股東,為了包裝上市公司,提升業績,不惜犧牲自身利益,與上市公司進行輸血式關聯交易,間接損害國家利益。
(五)造成國家稅收流失的。
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潤是企業避稅的常用手段。如果通過關聯交易將利潤從高稅收企業轉移到低稅收企業,將保證集團整體稅收最低。這種行為無疑破壞了國家的稅收制度。
造成國家利益損失的。
(六)危害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關聯交易是壹把“雙刃劍”。不公平的關聯交易會損害國家、中小股東、債權人和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尤為重要的是,如果任由不公平的關聯交易滋生蔓延,勢必會打擊投資者的信心,擾亂市場秩序。如果投資者受到傷害,失去信心,資本市場的發展將受到嚴重影響,對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和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規範發展極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