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重點檢查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基於利率雙軌制,民間借貸的利率遠高於現行的銀行貸款利率。金融機構應重點審計其參與民間借貸的情況。國家審計要重點關註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是否清晰,是否被挪用。根據銀監會發布的“三個辦法、壹個指引”等貸款新規,分行業、分規模、分方式、分品種對新增貸款投向情況進行季度分析,重點審計貸款流程,關註貸款審查,核實確認貸款投向和貸後管理,重點審計大型企業集團受托支付相關規定執行情況,防止銀行貸款流向民間高利貸,築牢金融機構與民間金融之間的“防火墻”。
三是重點審核金融機構的創新業務,關註金融機構開展的各類理財產品及其他金融創新業務。隨著國家貨幣政策的轉變,對銀行信貸數量和價格的嚴格控制,導致壹些金融機構采取不同的方式和金融工具將銀行的表內業務表外化,達到信貸擴張的目的。通過考察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和委托貸款的品種、性質、來源、投向,分析理財產品不合理的收益率,防範其參與高利貸。
第四,密切關註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等金融機構的發展和經營風險。目前,小貸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小型金融機構幾乎成了高利貸的代名詞。深入分析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存在的問題,防止債權懸置;嚴肅查處以幫助小企業貸款為名的非法擔保、非法融資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第五,重點防範非法集資和市場金融傳銷。民間資本的顯著特點是小而散。民間借貸的高利率為這些社會熱錢提供了聚集的空間。由於中小企業融資極其困難,很多中小企業不得不遊走在“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之間。國家審計要以防範各類非法集資為重點,重點審計相關企事業單位的資源來源和用途,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保護公共利益,規範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同時,要重視金融傳銷。居民手中的閑置資金和規模龐大的民間資金成為金融傳銷的天然土壤,尤其是在負利率和民間借貸猖獗的情況下。金融傳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更強,挑戰性更大,危害性更大,所以我們更應該重視非法金融傳銷。
第六,重點審計國企不良貸款問題,遏制國企“二傳手”“金融經紀人”趨勢。金融管制和資金壟斷的雙軌制,為“資金雙向交易者”創造了巨大的套利空間。2009年銀監會發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銀行將資金直接劃入借款人交易對手賬戶,簡化中間手續,稱為受托支付。但是,目前大型企業集團內部采用的方式方法很多。比如通過虛構的交易合同,資金在下屬公司間循環,順利進入需要借款的公司賬戶。大型國有企業設立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內部財務部門或間接持股信托,設立融資平臺公司,即所謂的“影子銀行”,通過合法的外衣參與金融市場,壹定程度上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對國有企業參與民間金融借貸,要重點審計企業大額資金流向,分析委托支付執行情況,審查金融子公司放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