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家公司,GmbH在德國很受創始人和初創企業的歡迎。公司成立需要公證。公證人必須對公司章程進行公證,然後提交給商業登記機構。
具體有以下幾個步驟。
1.顧問應協助起草公司章程(必須註明有限公司的名稱、註冊地址、業務目的、股東和總經理)。股東不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外國法人實體,如在法國或中國。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將外國fa法律實體的註冊摘要合法化,以證明外國公司仍然存在,以及誰可以代表它。
第二,顧問安排了與公證處的預約。在這次任命中,公證人向在場的股東和董事總經理宣讀了公司章程。股東簽署公司章程,公證人證明協議。公證人還起草了股東名單和其他手續。股東和董事總經理沒有必要參加公證會議。可以委托給咨詢團隊。為此準備的委托書也必須經過公證。
公證後,將安排與銀銀行預約,為有限公司開立公司賬戶。
註冊資本支付後,公證人將在德國聯邦商業登記處註冊有限公司的成立。這是在主管地區法院進行的。主管地區法院通常需要幾天時間來處理,然後發送註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