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公戶的支票需要在銀行用印章和支票進行處理。
收到轉賬支票後,我們還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首先,檢查支票正面,看是否填了出票日期、金額、收款人。如果沒有,您應該全部填寫。收款人是妳公司的全稱,都是用黑色墨水寫的,妳也可以用支票打印機打印出來。
支票背面在左邊第壹個被背書人的盒子裏,有妳們公司的財務章和法人名章。
在基本賬戶中填寫貴公司的銀行賬單,並向銀行索要。如果是工行的,要求在賬單第壹聯上加蓋財務章和姓名章,有的銀行不需要。
我需要帶什麽文件去銀行買支票?
在銀行購買(申請)現金支票:
壹.公司:
帶上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到銀行的法人業務櫃臺,填寫壹份購買支票的認購單,加蓋財務章、法人章即可購買。
二、個體戶:
直接持個體戶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在銀行開戶後,即可辦理支票。處理程序如上。另外,如果是收款,只要有個人存折,就可以開轉賬支票到妳名下的存折。
使用說明:
1,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現金支票不能通過背書轉讓。
2.支票提示付款期為十天(自簽發支票之日起,到期日如遇節假日順延)。
3.簽發日期、大寫金額和收款人姓名不得更改。其他內容如有錯誤,可劃線更正,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壹枚以資證明。
4.支票遺失,可以向付款行申請掛失止付;銀行不會接受掛失前的付款。
5.出票人簽發空白支票或支票印鑒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銀行不僅予以退票,還將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得到支票金額2%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