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立足國內市場實踐,借鑒國際經驗,明確了公司信用債信息披露的基礎性、原則性要求,對公司信用債信息披露的要素、內容、時間、頻率等做出統壹要求。
從《辦法》的主要內容來看,壹是統壹了公司信用債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二是統壹公司信用債發行和存續期的信息披露要求;三是細化了存續期間重大事項的認定和披露要求;四是明確信息披露各方的責任;第五,規範特殊條件下的信息披露;第六,強化違法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
《辦法》明確,債券信息披露應當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原則,企業、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辦法》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同時,為進壹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辦法》還對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定期報告的主要內容、結構框架、格式和風格等提出了詳細要求。
《辦法》是完善債券市場基礎性制度的重要舉措,是規範和統壹公司信用債券信息披露標準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利於提高債券市場信息披露質量和透明度,強化市場化約束,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下壹步,在企業信用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框架下,人民銀行將繼續會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 * *等部門,推動企業信用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