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食品安全而言,大多數案件涉及的企業都涉及經濟賠償和罰款。處罰結果成立後,相應的處罰記錄仍保留在企業的政務公開事項中。
就影響而言,食品安全對企業來說更為嚴重。我從三個方面來闡述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的不良後果。
企業違法成本第壹點:沒收違法所得,賠償受損消費者的損失。
壹旦出現壹批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工商局都會介入處理,處理過程非常細致。相關部門會對事件中的所有食品進行分類統計,之所以詳細統計這些數據,是為了以後對企業的處罰做出具體的界定。
沒收問題食品的全部收入是肯定的,壹旦問題食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企業也要承擔經濟賠償。
企業違法成本第二點:行政處罰,包括經濟處罰和行政記大過處罰。
如果食品安全事故成立,相關部門肯定會對企業進行壹定數額的罰款,處罰記錄會記錄在政務公開項中,這樣的處罰也算是實實在在的違法成本。
在這個層面上,我們需要從兩點來看。經濟處罰是壹次性的,也就是說企業可以繳納罰款,但是行政處罰記錄會產生連鎖反應。
比如企業第壹次受到行政處罰時,很多情況下是按照最輕的處罰標準來界定的。畢竟是第壹次,但是如果再被記錄再犯,後續的處罰會重很多。
企業違法成本第三點:公眾形象的喪失,企業聲譽的破壞。
對於企業來說,除了實際的損失,還有壹些無形的成本,比如企業的聲譽或者形象。當壹家公司的食品發生嚴重事故時,可以說企業形象和聲譽都受到了持續的破壞。
企業形象和口碑等於企業的商業價值,所以食品安全事故會大大降低企業的商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