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設立投資公司所需的條件
(1)投資公司是以自有資產投資為主營業務的公司,這壹點已被公司法所肯定。投資公司的設立不需要中國人民銀行的批準。
(2)投資性公司可以在名稱中使用“投資”二字,表明所屬行業和主要經營方向。
(3)投資公司的投資業務和經營業務應當分離。投資公司經營範圍中的“投資”是指公司在這個行業有投資標的,而不是公司直接經營這個行業。比如“醫療器械行業投資”是指公司投資了醫療器械生產及其他相關業務,而非旅遊業務本身,旅遊是投資方向之壹。
(4)在投資領域,內資投資公司的投資範圍可以在核準其經營範圍時用通用語言表述。除了投資,投資公司如果要經營其他業務,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相關部門的審批工作。
二、註冊資本要求
《公司法》規定,註冊投資擔保公司需要註冊資本10萬。投資咨詢和管理咨詢公司654.38+萬就夠了。此外,《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各類公司設立的註冊資本最低要求如下:
(1)咨詢服務及投資治理咨詢公司:最低65438+萬元。
(2)貿易類:零售業最低30萬元,批發業最低50萬元。
(3)工貿公司:50萬元以上(必須是加工生產型)
(4)實業公司、開發公司:最低金額500萬元,且必須橫跨5個行業。
(5)科技投資管理公司:最低10萬元。
(6)投資治理公司、投資公司:最低3000萬元。
(7)股份有限公司: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且須有5名以上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