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2.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並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3.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4.這家公司開業三年多了,最近三年壹直在持續盈利。依法由國有企業轉制設立,主發起人為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5.持有面值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65,438+0,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必須達到65,438+05%;
6.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7.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上述條件後,可以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和交易所申請上市。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管理辦法》,發行人必須是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經國務院批準,可以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此外,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發行人應當持續經營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
上市公司註冊資本是否實繳?
根據新《公司法》規定,購買上市公司股份時,股款必須繳納到位。與以前的實繳制相比,現在的認繳制減輕了投資者或股東的投資壓力。以前投資方需要壹次性全部還清資金,沒有時間延長。現在投資方可以在壹定期限內分期支付資金,不再需要壹次性全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