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公證所需的材料:
壹、債權人:
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金融許可證或監管部門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債務人/擔保人:
1.自然人已婚,配偶承擔同等責任(配偶共同簽署債權文書或相關文件):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自然人未婚或配偶不承擔同等責任的: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章程、主管部門決議(材料須加蓋公章)。
三。抵押人/出質人:
1,自然人:
①已婚: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未婚: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離婚未再婚分兩種情況:(1)婚姻內取得擔保財產: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有效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2)離婚後取得的抵押財產: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有效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喪偶未再婚可分為兩種情況:(1)擔保財產為* * *喪偶前取得的或有財產:需先繼承;(2)被擔保財產在配偶死亡後取得:身份證、戶口本、配偶死亡證明、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同壹債務人下的法人材料;
3、擔保財產權屬證明。
四。債權文書原件:公證處收集壹份原件存檔,其余原件制作公證書。
5.非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簽署債權文書或申請公證的,應提供相應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可接受的公證處
壹方當事人的住所、經常居住地或簽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