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未上市公眾公司的股票交易市場?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證券交易所市場,即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臺交易或場外交易,是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交易的市場。OTC代表櫃臺交易。在場外市場交易的是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包括:不符合證券交易所市場標準的股票、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標準但不願意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債券。
根據中央編辦批準,新設立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將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壹)起草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非上市股票的規則和實施細則;審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非上市股票的申請材料,並監督其發行活動;批準公開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制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信息披露規則和實施細則,並監督信息披露;負責非法證券發行和非法證券業務活動的認定、調查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監管和對非法證券活動的查處,是2005年修訂的《證券法》賦予證監會的新職能。根據相關規定,向不特定對象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人數超過二百人的,公開發行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據此,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公司為公眾公司,其中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稱為上市公司;符合公開發行條件但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稱為非上市公眾公司。按照《證券法》的要求,自2005年起,中國證監會內設職能部門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公室開始探索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監管,同時行使作為整頓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的相關職責。
根據2005年6月5438+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修改後的公司法、證券法實施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在相關配套法規出臺之前,要防止壹哄而上,濫發證券。除繼續正常受理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申請外,證監會暫不受理其他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各級工商登記機關暫不受理相應的登記申請。”因此,監管部門尚未受理相關申請。下壹步,新成立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將積極推動出臺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發行監管統壹規定,切實將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納入法制化軌道。
業內人士表示,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的成立,有利於建立全國統壹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體系,打擊非法證券發行和非法證券業務活動,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