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管理制度等重要事項的基本文件。或者是指公司規定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規則的必要的書面文件,由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的股東表示。它是公司組織和活動以及公司章程的基本原則。基本特征是合法性、真實性、自主性和開放性。作為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原則,它對公司的設立和運作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是公司建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公司的設立程序始於公司章程的訂立,止於設立登記。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章程的設立是公司設立的條件之壹。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應當審查公司章程,決定批準或者登記。公司沒有章程,不能批準;公司沒有章程,不能註冊。
公司章程的種類很多,包括科技公司章程、外貿公司章程、機械公司章程、服務公司章程、保險公司章程、房地產公司章程、電子公司章程、環保公司章程、科技公司章程、商業電子公司章程、租賃公司章程、證券公司章程、財務公司章程、工程公司章程等。
二、章程的作用和意義
1.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最基本條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各國公司立法都要求設立公司時必須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的設立程序始於公司章程的制定,止於設立登記。公司章程是公司向政府作出的書面保證,也是國家對公司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住所。沒有公司章程,不能允許公司成立。
2.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本公司章程經有關部門批準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享有壹切權利,承擔壹切義務。符合章程的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會受到幹預和制裁。
3.本章程是公司進行內部管理和對外經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
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原則和細則,是公司內外活動的基本準則。股東的權利義務和既定的內部管理制度是公司內部管理的基礎。
4.公司章程也是公司向第三方顯示信用,讓對方了解公司組織和財產的重要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公開載明公司的宗旨、經營範圍、資本數額和責任形式等。,為投資者、債權人和第三方與公司進行經濟往來提供條件和信用基礎,便於相對人了解公司的組織和財產狀況,便於公司與第三方進行經濟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