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行股票作為股東股份的證明,壹方面獲取分紅,另壹方面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
(2)建立企業內部組織結構。股東大會是股份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的常設機構,總經理主持日常生產經營活動;
(3)承擔風險責任,股份制企業所有權收益分散,經營風險由眾多股東分擔。
(4)具有強大的動力機制,許多股東從利益出發關心企業資產的運營,使企業的重大決策趨於優化,企業的發展可以基於利益機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全部由等額股份組成,資本通過發行股份(或認股權證)籌集,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企業法人。其主要特點是:公司資本總額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股壹票,股東以所持股份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本質上,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壹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由於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少於50人,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克服了這壹缺點,將整個公司的註冊資本分解為小面值的股份(通常為人民幣1元,當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誠曾以654.38+05萬港元的總價買入壹家不知名公司發行的股份,從而將公司持有的股份總數提升至5股),可以吸引大量投資者,尤其是小投資者。
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它在組織和管理上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
1.註冊資本:也指註冊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
2.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的每壹股有壹票表決權。值得註意的是,《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或者65,438+0/2以上通過。在中國的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投資者根本不關心企業的具體經營情況,更不用說自己掏錢參加股東大會,這就為大股東操縱投票創造了條件;另壹個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其股份,無需他人同意。
3.董事會和經理:與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同時,董事應對董事會的決議負責。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還需要聘請獨立外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