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1.聯合貸款是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主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捆綁貸款,以調動其他資金,世界銀行扮演信貸支持的角色。
2、聯合貸款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和辦法計息。聯合貸款產生的管理費、代理費、安排費等費用由合作銀行承擔。
3.根據借款人與承辦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寬限期,聯合貸款的期限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長期的,但最長不能超過借款人與承辦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的期限。
4.銀團貸款:幾家銀行向壹家企業提供貸款,由壹家牽頭銀行負責與該企業談判。幾家銀行用壹個貸款合同,金額可能不壹樣,但利率等其他因素是壹樣的。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制定目的和依據為規範商業銀行網絡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網絡貸款業務規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從事網絡貸款業務,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網絡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於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通過運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等信息通信技術,基於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進行交叉驗證和風險管理,在線自動受理貸款申請和進行風險評估,完成授信審批、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核心業務操作。
本辦法所稱風險模型是指適用於互聯網貸款業務全流程的各種模型,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認證模型、反欺詐模型、風險評估模型、授信審批模型、風險定價模型、風險預警模型和貸款催收模型。
本辦法所稱聯合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和具有貸款資格的機構按照約定比例發放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