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購的主要形式有:1。母公司為並購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註銷。2.上市公司為並購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註銷。3.未上市公司之間的並購。
功能動作
1.為公司搭建新的資本運作平臺,拓寬融資渠道。
合並前,母公司為非上市公司,缺乏直接融資渠道。母公司通過換股合並,實現了在a股市場整體上市,搭建了a股市場資本運作平臺。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a股市場的投融資活動不斷創新。母公司上市後,可以充分利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通過並購提高公司業務發展,拓寬公司做強做大的融資渠道。
2.整體上市有利於企業內外部資源的整合。
通過整體上市,可以更好地解決內部競爭和資源整合問題,降低企業管理水平,充分發揮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比如東軟集團,類似東軟的股份制業務。考慮到資產獨立的問題,他們建立了自己的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等運營機構。隨著雙方企業資產和業務的不斷擴張,這種獨立性已經開始制約和影響企業的業務發展,增加經營成本,降低企業效率。合並後,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有利於整合雙方資源,減少重疊,降低管理和交易成本,充分發揮集團在人員、技術、產品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提高企業運營效率,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3.減少不公平關聯交易,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過多的不公平關聯交易是中國證券市場的痼疾。壹些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通過關聯方獲取收入、輸送利潤,進行不公平、不公正的交易,違背了公平,損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通過吸收合並,可以減少競爭對手和關聯方,提高行業集中度,減少關聯交易。同時,大盤股乃至藍籌股的經營業績相對穩定,對穩定證券市場將起到重要作用。於是,2006年6月5438+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資委制定的《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文件明確提出:“積極支持資產優良或主營業務資產優良的企業實現整體上市,鼓勵上市國有控股公司通過增資擴股、資產收購等方式將全部主營業務資產註入上市公司”。
4.進壹步完善公司產業鏈,實現公司壹體化戰略。
上市公司往往專註於單壹行業,公司將面臨產品單壹、業務單壹的風險。為了延長產業鏈,增強公司抗風險能力,可以通過吸收合並解決上下遊產業整合。如中國鋁業(601600)合並山東鋁業和蘭州鋁業後,優質氧化鋁和原鋁企業全部進入中國鋁業,既完善了公司產業鏈,又實現了集中統壹管理、壹體化經營的公司戰略,有利於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
吸收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合並,其中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並繼續存在,其余公司主體資格同時消滅。合並方(或收購方)通過企業合並取得被合並方(或收購方)全部凈資產,並在合並後註銷被合並方(或收購方)的法人資格。合並後,被合並方(或購買方)原持有的資產和負債成為被合並方(或購買方)的資產和負債。
吸收和合並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1.吸收人以優惠資金購買吸收人的全部資產或股份,吸收人以獲得的貨幣資金支付給原公司股東,因此吸收人公司股東喪失股東資格。
2.吸收方發行新股換取吸收方的全部資產或股份,吸收方股東取得存續公司(吸收方)的股份,從而成為存續公司的股東。存續公司仍保持原公司名稱,壹般承擔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資產和負債。
吸收合並:又稱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為壹個企業,其中壹個企業保留其法人資格,其他企業的法人資格隨合並而消失。
從法律上講,吸收合並可以表述為“A公司+B公司= A公司”,即合並後,A公司仍具有被合並企業的法人資格,但B公司失去了法人資格,成為A公司的壹部分,即A公司合並了B公司..合並時,A公司采取現金或其他資產支付方式進行合並的,B公司原所有者由A公司管理,無權享有合並後A公司實現的稅後利潤;但如果A公司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合並,B公司的原所有者成為被合並公司A的股東,可以繼續參與被合並公司A的經營管理,分享稅後利潤,但壹般對被合並公司A沒有控制權..
吸收合並法定程序完成後,公司內部整合仍需做好多方面工作。
主要包括機構調整、交叉崗位人員安排、業務流程調整、財務管理制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