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權轉讓應該去哪些部門?
1.辦理股權轉讓,需要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時,轉讓人應當提前30日發出書面通知,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壹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股東應當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變更,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如何辦理股權轉讓?
1.在實踐中,股權轉讓的實施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上述程序性和實質性要求履行完畢後,與確定的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方成為公司股東。這樣雙方風險都不大。但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約定股權轉讓的相關事項,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
2.另壹種方式是,轉讓方和受讓方先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然後轉讓方在公司履行程序和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無法達到股權轉讓的目的,對於受讓方來說風險很大。壹般來說,受讓方必須先支付壹部分轉讓款。如果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方將承擔追回款項的風險,包括訴訟和執行。
那麽如何辦理股權轉讓呢?簡單來說,就是受讓方要支付壹部分轉讓款,才能實現股權轉讓。股權轉讓壹般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先履行後轉讓,壹種是先轉讓後履行。兩者各有利弊,股權轉讓風險更大。股權轉讓的形式分為內部股份轉讓和向第三人轉讓股份兩種形式,向第三人轉讓股份的形式由相關法律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