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評估M&A目標時主要考慮四個因素。
第壹是可比性,就是過去同行業的價格是多少,妳心裏要有壹個市場價格;同行業上市企業的PE倍數是多少?還有IPO的封頂價格,中小板、創業板、主板的封頂價格在23倍左右。
第二是成長。需要評估其行業地位、企業規模、產品和技術、先進服務、可持續性、利潤增長率、團隊穩定性,這些都是評估其價值的綜合考量因素。
三是估值的技術方法,即采用什麽樣的評估手段進行評估。目前證監會或財政部認可的評估方法只有幾種,但這些評估方法得到的東西基本不是交易價格,交易價格是切出來的。
第四是支付方式,也影響估值。存款現金的方式要小覷,誰也不能壹下子取出太多現金;股票的方式可以估值更高,高估值可以用未來業績慢慢消化;組合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有的是股份,有的是債務,有的是股份加債務,有的是債務加股份,有的是應付和可轉換債務,方式很多。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九條,公司合並、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